「去年1500萬全包,今年4050萬元卻找不到?」郝辦主任質疑:2018台北燈節標案「有點怪怪的」

2018-01-1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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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北市觀傳局主秘的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辦公室主任游淑慧質疑,2018台北燈節標案有點怪怪的。(資料照,甘岱民攝)

曾任北市觀傳局主秘的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辦公室主任游淑慧質疑,2018台北燈節標案有點怪怪的。(資料照,甘岱民攝)

台北市前觀傳局長簡余晏離職,卻延伸出下月就要登場的台北燈節還未與廠商簽約的爭議。曾任北市觀傳局主秘的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辦公室主任游淑慧質疑,2018台北燈節標案有點怪怪的,去年1500萬預算就能找到能力好、管全部工作的廠商,今年4050萬預算卻找來這無法做、那無法做的廠商,游認為市府必須要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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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淑慧表示,她發現2018台北燈節的標案有點怪怪的,因為去年得標的廠商能力好,可以一家管全部工作,但今年得標廠商的能力和規模都不足,所以要多找幾家來分工幫忙,但2017燈節採購案,預算1500萬,就能找到一家統包全部業務的公司,而2018燈節採購案的預算高達4050萬,反而標給了一家這無法做、那無法做的廠商,最後市府還把小燈籠和西門町潮流活動和裝置案再拆出來另外處理。

2018得標的「槮凌」 是靠什麼條件得標?

游淑慧指出,這凸顯了幾個問題,包含大金額的標案評審都相當嚴格,規模、實績、企劃都是評審項目,游質疑2018得標的「槮凌」是靠什麼條件得標?而「槮凌」在投標時,企劃書若承諾能做小燈籠和西門町潮流活動和裝置案,得標後卻無法承作,廠商就等同欺騙、違約,市府應斷然依違約方式來處理,甚至解約。但若在投標時廠商沒有欺騙市府,有坦言公司規模小,有些業務無法承做,為何還能夠得標?

游淑慧問,「椮凌」會拿到多少錢、需要履行那些業務、投標企劃書如何、有沒有不實欺騙和違約等問題?「這些疑點,智商157的柯P是否發現了呢?」游淑慧表示,即便簡余晏辭職了,但標案問題、公務預算問題、廠商的問題,北市府還是要釐清,清楚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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