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每個環節都出錯,蘇貞昌暴怒還有什麼用?

2020-11-03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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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中,行政院長蘇貞昌才震怒換掉高雄台南警察局長,四個月不到,就發生長榮女大生命案。(柯承惠攝)

七月中,行政院長蘇貞昌才震怒換掉高雄台南警察局長,四個月不到,就發生長榮女大生命案。(柯承惠攝)

簡直不可思議,七月中,才因為夜店鬥毆讓行政院長蘇貞昌暴怒,撤換高雄市與台南市兩都警察局長,四個月不到,竟發生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在台南遭擄勒斃後棄屍於高雄的慘案,更令人難以忍受的是,這起「隨機」殺人案,並不那麼「隨機」,而是所有的環節都鬆動,而且全擠在了一塊,以致民憤沸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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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同一地點在近一個月前,也差一點發生類似案情,警方調集監視器鎖定嫌犯車號追縱,才得以迅速破案;問題來了,為什麼一個月前發生了事情,却沒法防範於未然?被拔官的歸仁分局長楊慶裕證實,的確有一個女學生向房東訴說,在高鐵橋下被勒頸,幸好掙脫;房東也到派出所─這就是「報案」了,分局也「啓動偵查」,發現可疑的車輛與人,但女學生因燈光昏暗無法指認,也不想報案,所以「只能加強附近巡邏勤務」。

問題來了,一個月前就追到了可疑的車與人,「勒頸」是何等嚴重的行為?就算女大生不願前往指認,警方難道就沒有更積極的作為了嗎?比方追到車與人,就不能先清查一下該嫌疑人有沒有犯罪紀錄,並調查詢問一番,至少能讓嫌犯心生畏懼,知道有人盯著他了,這不會讓他的再犯率降低嗎?

其次,犯案路段燈光昏暗,顯非一天兩天,一位差點受害的女大生也揭露,這名嫌犯企圖摀住她的口鼻強拉上車,她也報警處理並通報學校,請學校修理路燈,「但學校沒什麼反應,可能覺得這是個案,而且,天黑還走那條路,部份是我的問題。」

20201102-內政部長徐國勇(右起)、警政署副署長黃嘉祿、刑事警察局長黃明昭2日於內政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內政部長徐國勇(右起)、警政署副署長黃嘉祿、刑事警察局長黃明昭於內政委員會備詢,坦言長榮女大生命案,校方和警方通報程序有所層和瑕疵。(顏麟宇攝)

這位女大生的陳述簡直令人心酸,差點受害還要解釋可能是自己的問題,台灣自許是治安良好的社會,但凡有一條路是天黑不能走或不宜走的,政府都要負責,路平燈亮水溝平等等,「民眾的小事情,就是政府的大事情」,每到選舉政客侃侃而談,一遇事,最簡單的路燈小事,竟沒人能負責?

學校說,「校外路燈屬區公所管轄,學校也無能為力」;里長說,這個路段是鄉間偏僻小說,常有吸毒、販毒者出入,經常被人偷剪電線、變壓品,每次報修又發生,才會路燈不亮。不論學校或里長的說法,都無法接受。第一,大學是各級政府最重要的「發展重點」,學校不是地方的「孤立單位」,照常理應該與社區互動密切;第二,學校固然管不到校外的路燈,但為了照顧住在校外的學生,也該負責任地了解週邊環境安全,哪能一推二五六,完全事不干己?第三,路燈維修是各級政府最基本的「消耗」,豈能因為變壓器或電線常被偷被前,就索性關燈了事,更何況這個路段若常有吸毒販毒者出入,意味這是犯罪高風險區,里長不但應該一再通報,一再維修,讓全境入夜亦如天明,警方更不該等到女大生出事才加強巡邏,這裏,就應該是警方強化查緝的重點區!

台南市長黃偉哲辯解,「只有兩盞路燈不亮」,被駡臭頭,不要說「只有兩盞」,一盞不亮都要修;長榮大學生直接打臉指稱,「其實是『一路不亮』!」學生表示,半年前就向學校反應,學校說不能處理,要他向「有關單位」反應,學生打1999陳情專線,回應是,「台電說供電無虞,路燈損壞是地方負責」,然後呢?沒有然後,就出事了!難不成台南市1999只接電話不辦事?諷刺的是,台南市還設有「路燈報修便民服務網」,難道只是擺設?

這起命案反應的是,既無「守望」更無「相助」,學校只有「校安紀錄」却沒通報;警方連三聯單都沒開;對學生於週邊環境的需求,校方、里長、警方、市府都視而不見,直到慘案發生。從蔡英文總統以降,行政院長、內政部長、警政署長、校方一路道歉,有什麼用呢?青春正盛的生命再也挽回不了,在各種檢討究責之外,蘇揆或許也該想想,整頓治安,光靠發脾氣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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