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選將屆,有關修憲議題慢慢浮上檯面,目前多數意見都認為有修改之必要,但咸認門檻過高,啟動難度太高。即使能夠跨過修憲門檻,但在以政黨為主體的修憲模式下,恐怕也難以期待能夠修出令人滿意的憲改內容。本文嘗試提出一個可能的修憲主張,即先由政府邀集各界召開有關憲改的國是會議,草擬出具體可行的憲改方案,然後交由公民投票方式加以創制,之後再要求立法機關經由法定程序加以提議及決議,最後走完整個憲改的法定程序。如此採行三階段的修憲工程,先公投創制,次立法提案表決,最後交回人民公投複決方式,採取「由下而上」公民驅動的憲改推動工程,也許是一種可能的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