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法案掰了!中選會駁回懷孕8周禁墮胎公投 辜寬敏憲改公投將舉行聽證

2020-06-12 18:27

? 人氣

中央選舉委員會12日審議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決議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見圖)所提的2項憲改公投提案將舉行聽證會。(資料照,簡必丞攝)

中央選舉委員會12日審議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決議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見圖)所提的2項憲改公投提案將舉行聽證會。(資料照,簡必丞攝)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2)日召開委員會,審議7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決議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提的2項公投提案,將舉行聽證,釐清相關爭點;另5項公投提案屆期未補正,包括頗具爭議的「心跳法案」,均予以駁回。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中選會12日表示,辜寬敏領銜提出2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委員會議審議有舉行聽證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提案主文分別為:「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以及「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

另外,由基督教政黨「合一行動聯盟」主席彭迦智提出的5項公投提案,包括懷孕8周後禁止墮胎的「心跳法案」,皆已舉行聽證竣事,並函請提案人支領銜人限期補正在案,但領銜人屆期未補正,將予以駁回。

20200327-「人工流產思考期」公投領銜人彭迦智27日出席中選會聽證會。(顏麟宇攝)
俗稱「心跳法案」的「人工流產思考期」公投領銜人彭迦智。(資料照,顏麟宇攝)

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之提案後,應於六十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由,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三十日內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予以駁回:一、提案非第二條規定之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二、提案違反前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之規定。三、提案不合第一條第二項或前條第八項規定。四、提案有第三十二條規定之情事。五、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及同條第4項規定:「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命補正者,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之領銜人進行必要之補正。」

7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主文

一、 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

二、 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

三、 你是否同意:於電業法增訂【非煤時間表】條文:「以民國108年為基準,每年至少降低5%之方式,於民國110年1月開始,逐年降低燃煤電廠發電量,並使燃煤發電設備最遲於民國130年12月全部停止運轉。」

四、 你是否同意:重新恢復政府於95年2月27日「終止」的《國統綱領》,因為終止不是廢除。《國統綱領》已清楚表明拒絕接受中共政權統治及反對一國兩制,「國統綱領」不卑不亢,是保護「中華民國」正統,捍衛「中華民國」主權及反制大陸「共產政權」的積極作為。

五、 你是否同意「中央或地方政府所持有之公有土地,無論大小皆禁止標售,土地全部以租賃或設定地上權為原則」公有土地永不賣斷,實踐居住正義人人有房,保護國土人人有責。

六、 你是否同意,將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本文「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修正為:「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並經六日思考後,醫師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七、 您是否同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訂:「臺灣地區在捍衛中華民國主權基礎上,拒絕大陸地區政府提出的一國兩制,兩岸應從接受對方國旗、國號和國際參與的方向彼此努力,兩岸以合作協商代替對抗鬥爭,全力發展和平經濟。」

喜歡這篇文章嗎?

方莉婷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