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知道,台灣目前每位贈與人每年享有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因此如果子女一年給爸媽300萬元,第一個反應可能是:「超過244萬元的56萬元,是不是就要繳贈與稅?」其實,300萬元是否要直接扣掉244萬元免稅額,還得先看這筆錢的性質。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的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屬於不計入贈與總額的項目,因此子女給父母的錢若屬法定扶養支出,計算方式就和一般贈與不同。
子女一年給爸媽300萬元,超過244萬為何不一定要繳贈與稅?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一名贈與人每年享有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免稅額以「贈與人」計算,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論一年贈與給多少人,同一名贈與人的贈與金額都要合併計算。不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另有規定,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的「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可以不計入贈與總額。財政部公布的贈與稅問答,也將這類支出列入不計入贈與總額的項目。因此,如果子女實際替符合受扶養條件的父母負擔生活、醫療等支出,符合規定的部分並不是先使用244萬元免稅額,而是在計算贈與總額時直接排除。也就是說,一年替父母支付的金額即使超過244萬元,也不代表一定會產生贈與稅。
不是匯款備註寫「生活費」,就一定免贈與稅
「生活費」並不是匯款時寫上用途就成立。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第1117條則規定,受扶養權利者原則上須符合「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的條件,但父母等直系血親尊親屬不受「無謀生能力」的限制,仍涉及是否不能維持生活的判斷。《民法》第1119條也規定,扶養程度應按照受扶養權利者的需要,以及負扶養義務者的經濟能力及身分決定。
因此,扶養支出沒有一個固定的免稅金額,仍須視父母的扶養需求、雙方經濟狀況及資金實際用途判斷。以一年300萬元來看,相當於平均每月25萬元。若主張這300萬元全數都是父母的生活、醫療或其他扶養支出,實際是否全部符合不計入贈與總額的條件,仍須依個案情況認定。
同樣給爸媽300萬元,結果可能完全不同
假設甲的父母符合受扶養條件,甲實際負擔父母日常生活、照護及醫療等費用。如果這些支出屬於父母實際所需的生活、教育或醫藥費,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可不計入贈與總額,也不是因為使用每年244萬元免稅額才免稅。另一種情況則不同。假設乙直接將300萬元無償交給父母自由運用,這筆錢並非前述生活費、教育費或醫藥費等扶養支出,性質上就要回到一般贈與處理。若乙當年度沒有其他贈與,也沒有其他可扣除項目:
- 300萬元-244萬元=56萬元課稅贈與淨額
依現行規定,2025年1月1日以後發生的贈與案件,課稅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因此以此情境試算:
- 56萬元×10%=5萬6,000元
同樣是一年拿300萬元給父母,可能因為資金性質不同,出現完全不同的贈與稅結果。
給爸爸150萬、媽媽150萬,可以各用244萬免稅額嗎?
另一個常見誤解,是把244萬元免稅額算在「收到錢的人」身上。例如一名子女同一年:
- 給爸爸150萬元
- 給媽媽150萬元
如果這些款項都屬於一般贈與,該名子女當年度累計贈與金額就是300萬元。不能因為爸爸、媽媽是兩名受贈人,就理解成「爸爸有244萬元免稅額,媽媽也有244萬元免稅額,因此488萬元內都免稅」。財政部說明,244萬元是以每一名贈與人每一年計算,而不是每一名受贈人各有244萬元。不論一名贈與人在一年內把財產送給一人或多人,都要合併計算當年度贈與金額。反過來說,如果哥哥與妹妹分別贈與父母財產,由於兩人屬於不同的贈與人,各自享有自己的年度244萬元免稅額。
超過244萬元,什麼時候要申報贈與稅?
財政部說明,除依法不計入贈與總額的財產贈與外,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當年度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因此,244萬元並不是父母子女間所有金錢往來的單一課稅界線。關鍵仍在於這筆錢究竟是扶養支出,還是財產的無償移轉;前者符合規定時可不計入贈與總額,後者則須回到年度244萬元免稅額及贈與稅規定計算。 (相關報導: 勞動部重大修法新制上路!65歲退休金請領規定大改「免申請自動入帳」,沒做1動作小心領不到錢 | 更多文章 )
參考資料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4202 哪些財產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善用免稅額將財產贈與給子女」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貳、贈與稅簡介」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4503 贈與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
- 《民法》第1114條、第1117條、第1119條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稅務資訊參考,實際贈與稅申報與是否屬於扶養支出,仍應依個案資金用途、家庭經濟狀況及主管機關認定為準;如有具體申報或稅務疑義,建議洽詢所在地國稅局或專業稅務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