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弱勢民眾因領取勞保年金而喪失低收入戶等社會福利資格,勞動部正式公布「勞工保險老年年金及失能年金給付續領人拋棄按月領取年金給付注意事項」,開放符合資格的勞保老年年金及失能年金續領人,可依法申請暫時停止按月領取年金。
勞保年金可申請暫停領取!勞動部公布新制 申請資格、4大規定、恢復方式一次看
新措施主要是因應部分民眾反映,勞保年金納入家庭總收入後,甚至因年金金額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升,導致家庭收入超過社會救助門檻,進而失去低收入戶、收容安置等重要社福資格。新制度提供合法申請管道,讓民眾能依自身需求評估是否暫停領取年金,以保障社福權益。
勞保年金為何新增「暫停領取」制度?
勞動部表示,依現行制度,勞保老年年金及失能年金一經核定,原則上會按月發放至受領人死亡或不再符合資格為止,且每年仍會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積成長率調整金額。
不過,根據《社會救助法》規定,勞保年金屬於家庭總收入的一部分,因此不少弱勢家庭因年金增加,反而超過低收入戶資格門檻,失去相關補助與社會福利。
過去《勞工保險條例》並未明定年金續領期間可放棄按月請領,因此勞動部此次特別訂定新規範,在不修改母法架構下,提供民眾合法申請依據。
哪些勞保年金可以申請拋棄?
可申請項目包括:
• 勞保老年年金
• 勞保失能年金
不適用項目: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
勞動部說明,由於職災保險年金涉及雇主職災補償責任及公益性質,因此不得申請拋棄。
申請拋棄有哪些限制?4大規定一次看
一、必須全額拋棄,不可部分放棄
申請人只能放棄當月起全部年金給付,包括加發的眷屬補助金額,不得僅放棄部分金額,也不得追溯取消過去已領取的年金。
二、拋棄期間至少一年
為避免藉由短期調整收入取得社福資格,新制規定每次拋棄期間至少須滿一年。
一年期滿後,可提出書面申請恢復按月領取;若恢復後還想再次拋棄,兩次申請之間也必須相隔一年以上。
此外,拋棄期間已放棄的年金不得要求補發。
三、暫停領取期間仍會調整金額
即使停止領取年金,年金金額仍會持續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積調整。
未來恢復領取時,將依調整後的新金額發放,以維持年金實質購買力。
四、遺屬請領權益仍有相關規定
若年金續領人在拋棄期間死亡,其生前已放棄的年金不得由繼承人補領。
不過,符合規定的遺屬仍可依法請領遺屬年金或差額金;若選擇請領差額金,則被保險人生前已領取及已拋棄的年金,都會一併列入已領總額計算後扣減。
如何申請拋棄或恢復勞保年金?
勞保局表示,無論申請暫停領取或恢復發給,都必須採書面申請方式辦理。
申請文件須載明:
• 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聯絡電話或聯絡方式
• 申請拋棄或恢復的年金種類
• 親自簽名或蓋章
• 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申請日期則以郵局郵戳日期,或勞保局實際收件日期作為認定依據。
勞動部提醒 申請前務必審慎評估
勞動部提醒,拋棄勞保年金屬於重大權益變更,一旦核准便不得任意撤銷,且法律上仍視同已領取該筆年金,因此民眾應先充分評估自身經濟狀況及社會福利資格,再決定是否提出申請。 (相關報導: 不用再繳健保費!7縣市長輩有福了,政府宣布「免申請直接全額補助」,資格金額、上路時間曝 | 更多文章 )
若對新措施內容、申請資格或辦理流程仍有疑問,可至勞保局官網查閱常見問答及懶人包,或撥打勞保局客服專線洽詢。
勞保年金暫停領取新制重點整理
| 項目 | 規定內容 |
|---|---|
| 適用對象 | 勞保老年年金、失能年金續領人 |
| 可否部分放棄 | 不可以,須全額拋棄 |
| 最短拋棄期間 | 1年 |
| 恢復方式 | 書面申請,當月起恢復發給 |
| 再次拋棄 | 恢復後須間隔1年以上 |
| 已拋棄年金 | 不得補發 |
| CPI調整 | 拋棄期間仍持續調整,恢復後依調整後金額發放 |
| 職災保險年金 | 不適用,不得拋棄 |
| 申請方式 | 書面提出,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
| 注意事項 | 核准後不得變更,法律上視同已領取,申請前應審慎評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