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個「單親爸爸想逃兵」的故事。這是一個「單親爸爸抱著2歲4個月的孩子,看著教召令,卻不知道這14天該把小孩託付給誰」的故事。當他鼓起勇氣打電話向承辦單位反映,換來的是一句冰冷的:「你自己想辦法。」
「自己想辦法」——這句話之所以讓人憤怒,不是因為承辦人員態度不好,而是因為整個國家的兵役制度,在這一刻,把「照顧一個幼兒」的責任,從國家的肩膀上輕輕卸下,然後丟回給一個孤立無援的父親。
國防部長顧立雄說要檢討《兵役法》第43條特殊事由的認定標準。但問題的核心,從來不是法條文字不夠嚴謹,而是法條背後的邏輯,與台灣社會的真實現狀,脫節得令人難以想像。
根據現行規定,只要還有直系血親,就「不符合」免召資格。
但讓我們不要談法條,談現實好嗎?現實是,有父母,不代表父母能照顧。父母可能遠在雲林,而他住在高雄。距離是一百五十公里,不是跨一條街。
父母可能還在為了明天的生計工作,他們沒有退休,也沒有餘力請14天假來幫兒子帶孫子。父母可能年老體衰,膝蓋不好、血壓不穩,連追一個剛學會跑的小孩都追不上。父母可能本身就需要被照顧,反過來需要他去醫院掛號、拿藥、扶上扶下。甚至,父母可能早已與他形同陌路,戶籍謄本上有名字,但電話已經三年沒有撥通過。
國家說,只要「有」直系血親,就「有人」能幫你帶小孩。但法律把「存在」直接等同於「具有照顧能力」,中間少了一大段事實認定。這不是法律,這是一廂情願的想像。
而國防部,正是用這種「想像中的家庭支持系統」,來面對現實中孤立無援的單親爸爸。
更諷刺的是,國防部今年大力推動14天教召新制,強調「戰力強」。顧部長也不斷喊出「部隊安全、軍人安家、軍眷安心」的口號。
但當一位單親爸爸連最基本的「14天孩子誰顧」都無法解決時,所謂的「軍人安家」,到底是安誰的家?
承辦人員說「不符合免召資格」,從法條上看,或許沒錯。但從人性上看,從常識上看,從一個父親的無助上看:當他的父母無法幫他的時候,國家能不能看見他的孤立無援?
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法條寫得不夠細,而是法條預設「有直系血親就有人照顧」——這件事,本身就是對台灣家庭現狀的最大誤解。
距離太遠、父母老化、仍在工作、關係疏離。這些都不是特例,是台灣社會的常態。如果國防部連「戶籍不等於照顧」這個基本常識,都無法內化進制度裡,那「軍人安家」四個字,就只是一句漂亮的口號。
而那位抱著孩子的爸爸,是第一個被這句口號拋下的人。
顧部長說,國防部要讓軍人「安心」。但那位在電話那頭,被一句「自己想辦法」打發的單親爸爸,他安心了嗎?他的孩子2歲4個月。14天。沒有人顧。
國防部說要「檢討」。但在他聽起來,這兩個字和「自己想辦法」之間,有什麼差別? (相關報導: 揭仲觀點:美國軍售臺灣8艘潛艦生變的真正原因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資產管理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