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2天,川普關稅戰的命運一波三折,先是被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的裁決禁止,川普政府立即提起上訴,上訴法院暫時擱置貿易法院做出的裁決。關稅戰已從一開始的爭議,進入到司法戰階段,接下來的這場戰役會如何呢?
最初上訴法院的裁決只給川普政府10天的時間來取消關稅,但新命令訂出6月9日的簡報時間表,再決定是否延長關稅的申請。如果獲得批准,或是向最高法院的上訴獲得批准,關稅可能會持續數月。
縱使川普將上訴法院的臨時命令視為勝利,但若上訴法院或高等法院接下來判定原裁決生效,美國的有效關稅稅率將從原先近27%降至6%以下,川普2.0關稅戰將吃下司法戰交手的首敗。
上訴法院暫擱的裁定,為川普政府爭取了寶貴應對時間,包括對是否有權規避國會,而逕行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來加徵關税的論述,以及提出B計畫力挽狂瀾的對策來因應,來尋求後續對家珍關稅的合法性及維持談判的優勢。
首先,美國的關稅徵收權需由國會通過,不是行政部門可一意孤行。故川普此舉試圖利用IEEPA賦予總統的權力,繞過國會直接行使關稅徵收權。如同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的裁決認為,總統無權對貿易夥伴徵收關稅,總統的緊急權力也不能淩駕於此,且美國國會將「不受限制的關稅權力」授予總統是違反憲法的。
因此,當川普「解放日」發動關稅戰那一刻開始,總統正在收回國會的權限,改寫國會徵收關稅的立法權及權利。從憲法賦予國會,也只有國會,才有徵收關稅和監管貿易的權力,以及總統權力的邊界是否涉及越權等論點,將在法院成為攻防戰,川普可能居於弱勢。
從時間與依法行政的策略來看B計劃,川普已經失去時間優勢,難以在「解除日」後90天內完成「無差別攻擊」的關稅談判,且在期中選舉前取得加徵關稅作為政績宣傳的成果,也將呈現遞減效果。
川普確實可依《貿易擴張法》122條款作為替代方案的過渡關稅,意即可在150天內加徵最多15%關稅,以為後續啟動一系列的法規,包括第232條款、301條款或338條款等所需的調查爭取時間,作為加課關稅的法源。但這些程序通常需要270天才能完成,對原本暫停「對等關稅」90天來完成談判,以及要在期中選舉前作為政績,顯為漫長而未能及時彰顯政績。
其中,232條款是「類別商品」對「國家安全」具體威脅的保障條款,賦予美國商務部長權力,對是否有特定類別產業或進口商品威脅國家安全展開全面調查,並進而「建議」實施關稅,例如2018年的鋼鐵和鋁關稅就屬此類。川普在策略操作上可進一步擴大對232條款的「類別」範圍,納入更多品類的商品,即使川普已針對自1962年以來近50%商品進行調查,但仍有再擴大的空間。 (相關報導: 張宮熊觀點:穩定幣─美債的救贖?川普衝擊來了! | 更多文章 )
301條款則是「不公平貿易」及「歧視性措施」保障條款,授權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對特定國家採取關稅措施,主要是應對他國存在非公平貿易行為的懲罰機制。另在原先的301條款基礎上,發展出聚焦於智慧財產權相關的「特別301條款」(Special 301),以及針對國家而不是針對特定產品、囊括所有「不公平」貿易障礙的「超級301條款」(Super 301)。受調查的貿易對手國可與美國政府進行談判,以減少出口的配額或限定價格等協商,若最後未能達成共識,美國政府常會以提高關稅作為報復性懲罰。一般來說,最高法院不會介入此類政治議題,其解決方式需要依循國會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