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曾因為道路規劃不佳、車輛不禮讓行人以及種種交通亂象被稱為「行人地獄」,因此政府開始著手於改變交通現況。交通部公布自 112年3 月31日起,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將罰鍰新臺幣 3,600元。而立法院於112年 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自112年6 月30日起最高罰鍰從新台幣 3,600 元提高至新臺幣6,000 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1年內記達 12 點者,吊扣駕照2個月),並接受道安講習 3小時。期望以加重罰則的方式,讓國人更加重視此問題,保障用路人安全。
車輛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分為以下兩個面向:
一、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 3公尺(約 1個車道寬)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即構成違規要件。
二、機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 3 公尺(約1個車道寬)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則構成違規要件。
行人優先法規保障背後的隱憂
行人優先條款雖然立法明確的保障了行人的用路權,讓行人有更安全的用路環境,卻也造成許多後續問題,以下將著重於探討制度設計與配套措施方面的不足。交通安全的正義變成經濟上的不義?重罰背後的比例原則危機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若駕駛未禮讓行人優先,最高罰鍰從新台幣 3,600元提高至新臺幣6,000元。雖然提高罰金能嚇阻部分違規,但這並非為唯一的手段。比例原則的定義為由國家行使的公權力若有侵害民之必要時,應以最適當、最小侵害的方式為之,且政府並未提供充足證據證明「罰金 6,000元比3,600元更能達到嚇阻作用」,若較低的處分亦可以達成政策目的,則提高罰金即不具備必要性。
罰鍰提高,傷亡照樣增加!政府真的用對方法了嗎?
根據交通部統計,2024年1月到6月行人死亡 183人,較 2023年同期增加5.8%。而交通主管機關自 2023年6月30日起,將未依規定禮讓行人之罰鍰自新臺幣3,600元提高至 6,000 元,期望藉由提高罰則來嚇阻違規行為。然而,從統計數據來看,雖有嚴格法規作為配套,行人傷亡事件並無獲得明顯改善,顯示僅依靠加重處罰恐難以達到成效。不是只有駕駛該負責,行人安全不能靠罰單撐起來。
我們可以是汽機車駕駛,也可以是行人。 (相關報導: 調查》行人地獄大漏洞6年前就被揪出來 交通部兩手一攤 | 更多文章 )
而交通安全是全公民的責任,不是其中一方努力就能維持的,需要的是雙方的互相配合。近期台灣新增「行人優先」之法規,不僅是一項制度上的改變,更是一種在交通文化上的突破。對於汽機車駕駛而言,在人行道上多停留幾秒,看似是小小的動作,卻能大大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特別是在車流量較大的市區,駕駛每一次的減速與禮讓,都是對行人安全的保障。而對於行人來說,行人應該具備基本的道路交通知識與警覺,遵守號誌、不隨意穿越馬路,這不僅僅是保護自己,也是在幫助駕駛者作出正確判斷,保障雙方、避免不必要的衝突與誤會。這個議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關乎到了我們的日常生活,每一方都可能在不同的情境中扮演彼此的角色,因此,比起致力於加重罰則,更重要的是願意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建立起彼此尊重的交通環境,才能真正打造一個安全、友善的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