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 2.0 號稱是「調整不動產稅制不合理現象」的改革工程,標榜著足以對症下藥、打擊囤房,但在實務操作中卻屢屢翻車。從國小校園司令台被課稅、住戶錯列非自用住宅、稅單錯發達數萬件之譜、並有民眾遭受錯誤課稅多年卻無法全額退還。上述的混亂與失誤案例並非僅是轉型陣痛,而是體制設計下的深層病灶:「制度錯亂、治理失能、數位工具失控」。
亂象其一,AI已經導入協助查稅?台東利嘉國小收到一張司令台的房屋稅單,引發校方錯愕,這並非是個笑話,而是一場由條文修法與「電腦自動勾稽」聯手製造的鬧劇。根據修正後的《房屋稅條例》第15條,非自然人不再享有小額房屋免稅,結果連學校的司令台都被系統認定為課稅對象。如此粗陋的「推理」邏輯令人不解,制度與技術的結合,目的應該是要協助提升公部門的判斷能力,進而排除不合理的稅單,而非一味只會「先行開單、後求平反」,卻要人民自證清白、承擔壓力。
亂象之二:誤判自住,稅單錯上加錯。台北市五萬多張錯誤稅單誤認「非自住」、新北市數千件車位誤用稅率,揭露出地方政府對新制理解不足、人力培訓未及。過去房屋稅率明確劃分住家1.2%、非住家3.6%,但2.0新制強調「歸戶」、「設籍」、「實際使用」三要素的交叉認定,卻未提供一套公開、透明的認定邏輯與申訴流程,導致人民在一堆不透明的規則中迷失。當稅單寄來的那一刻,我們恐得先花上一筆錢聘請地政士或會計師去查明事情原委,這根本就是稅制官僚化下的新型轉嫁成本。
亂象再三:政府錯課不全退還。即使政府承認課稅錯誤,人民仍然無法領到全額退稅。陳長文大律師自用「住宅」15年來被誤列為「營業用房屋」,多繳房屋稅多年,如今卻只退回5年內的款項。過去立法院曾修改《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明定「政府錯課,不限時效全額退還」,如今卻被財政部主導修法限縮為「15年內才可退還」。既然錯在政府,為何要以「資料保存困難」為由懲罰人民?
房屋稅2.0亂象凸顯的根本問題,並非僅是技術未熟,更是整體治理觀念的落伍。稅捐系統應建立在透明、信賴、回應性三大原則之上,但我們看到的卻是一個數位治理淪為稅捐暴力的新工具。面對這場亂象,幾項具體改革建議提出參考:
一、建立「預視平台」,讓人民即時掌握課稅依據。政府應推出類似信用評分的「個人房屋稅平台」,民眾可以即時查詢自己名下房產的稅籍分類、適用稅率與即將被課稅的金額,避免民眾在收到稅單之後無所適從。
二、設立「錯課即退」制度,強制政府錯誤課稅應即全額退還。全面恢復《稅稽法》第28條第2項,不得再設退稅時效,並立法規定,凡經確認錯課,稅捐機關應自動比對並主動退還,無需人民提出申請。
三、建立「稅務監督機制」,邀集學者、稅法專家與民間代表共同進入課稅系統審查流程,尤其針對數位稅務系統進行公開審議,以保障人民在資訊時代能擁有「知」的權力。
近幾個月,美國總統川普大動作對全世界國家全面加徵關稅,造成舉世譁然,不僅重創全球供應鏈,也引起國際市場對經濟衰退的擔憂。一國之君動輒「以稅逼談」,無視國際秩序與全人類福祉,突顯出課稅權力若無正當性和制衡機制,終將淪為國家間恣意剝削的工具。
課稅制度理是國家治理的核心,不該是一場由電腦主導、官僚裁量、人民承擔的黑箱作業。回過頭來看看臺灣,房屋稅 2.0 本應是稅改正義的開端,如今卻成為行政失靈的照妖鏡。呼籲政府與立法機關正視此等亂象,切莫讓「數位化」成為治理品質墮落的遮羞布,讓改革名義成為擾民的事實,唯有讓課稅回到公開、透明與信賴之上,這場制度翻新才不會淪為民主社會的災難。
*作者為科技業主管 (相關報導: 台灣房價為何數十年來居高不下?胡偉良曝背後5大關鍵原因:貧富差距只會越來越大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