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在職勞工知識、技能,以及跨領域學習第二專長,勞動部推動「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結合優質訓練單位,辦理多元化實務導向訓練課程,並補助參訓勞工80%或100%訓練費用,每人3年內最高補助10萬元,以幫助勞工提高職場競爭力。
114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申請資格
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114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報名方式
本方案課程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機制,原則上於課程開訓日30日前開放線上報名,例如:開訓日為5月1日,自4月1日中午12時起該課程於本方案報名網站開放報名。遴選方式係以線上報名時間先後順序依序審核學員錄訓資格。
民眾需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後,再至在職訓練網報名。
114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金額
參訓學員需先繳交訓練費用,於結訓合格後,再由訓練單位協助申領訓練補助。
一般身分參訓學員補助80%訓練費用
1、產業人才投資計畫-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參訓學員須先繳付100%訓練費。
2、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參訓學員先行繳付100%或50%訓練費。
全額補助對象之參訓學員補助100%訓練費用
1、學員屬獨力負擔家計者
2、中高齡者
3、身心障礙者
4、原住民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家庭暴力被害人
7、更生受保護人
8、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9、逾六十五歲之高齡者
10、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
11、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12、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114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
程種類多元,例如:管理類、電腦資訊技術類、語文類、工業製造類、財務金融類...等。
課程查詢報名請至【在職訓練網】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