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南觀點:新光三越氣爆重大傷亡,釐清原因外也要修法建立監造制度

2025-02-1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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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嚴重氣爆。(圖/消防局提供)

台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嚴重氣爆。(圖/消防局提供)

台中新光三越百貨於2/13日11時33分左右發生氣爆意外,不幸造成4人死亡和30人輕重傷,懷疑是該大樓第12及11樓正進行裝修施工導致爆炸。事發當下有顧客正搭電梯從13樓被震摔到9樓,也有員工和施工工人被砸傷、骨折或腦震盪等,真是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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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原因初步疑似高樓層裝潢拆除施工,不慎挖到瓦斯管線引發,雖然先前有媒體報導疑因粉塵引發?但這個原因已經被台中市消防局排除,因為火調人員13日下午進入大樓內部勘查,加上現場工人有向火調科回報:「現場有聞到瓦斯味」;所以消防局初步研判在12樓發生氣爆。即事故原因可能屬於瓦斯氣爆意外,並非外傳的粉塵燃燒釀禍;但確切原因仍待消防鑑定機關釐清。

台中地檢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現場施工的工班約35人,警方已漏夜通知20餘人進行偵查隊警詢,目前已經有12人詢畢後移送台中地檢署訊問,工人帶傷赴地檢署複訊以釐清有無過失?不排除以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

台中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未收到業者提出施工申請,後續將釐清究責。依據《建築法》第77條之2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而本案新光三越百貨屬於公眾建築,但卻未申請施工許可而擅自施工,都發局將對室內裝修廠商開罰最高30萬元。

所謂氣爆就是瞬間燃燒,造成大量氣體瞬間膨脹造成傷害。但是火源並未繼續供給,也沒造成其他可燃物的燃燒。針對這次事故意外,有專家從影片初步觀察認為:

一、從災後現場觀之,新光三越的第12及11樓的外牆玻璃帷幕牆及內外裝修面材粉碎破壞較為嚴重。而結構梁柱似乎並未有明顯破壞?也尚未看到結構體有明顯灼燒或引起火災,也沒有看到明顯單點的爆炸位置,或造成單向應力集中的位置,所以大樓的主結構梁柱牆,沒有被推倒或破壞。但仍有待安全鑑定及火災調查!

二、就氣爆原因方面,推測瓦斯氣體的洩漏可能性頗高。而且可燃性氣體已經瀰漫多時而且均勻,這使得氣體瞬間膨脹造成氣爆,發生固定較弱的裝修材料的脫落破碎,甚至第12樓美食區樓的外牆玻璃帷幕牆向外噴飛至廣場及台中大道上。即藉著氣爆力量噴出裝潢材料、玻璃、磚塊、建材、瓦礫等飛落而傷及路人!

消防局初步調查發現,裝修業者共違反2項消防法規:(1)裝修施工前未作「消防防護計畫」並在施工中據以執行落實。(2)裝修施工時把消防設備感應器、消防受信總機關閉。以致發生氣爆時消防灑水頭不能啟動救災!

氣爆事故的新光三越正進行櫃位電燈工程,12樓整層施工、11樓則部分施工!聽聞在進行第11樓的裝修施工時,同一樓層的有些櫃位仍在繼續營業,這是違反消防法規的。甚至還叫一名年僅24歲的樓管女生去監督工程,把樓管當監工用這是違反建築法及營造業法,因為她沒有專又能力及相關證照,業者真是罔顧人命!

目前新光三越必須全面封館,逐層勘檢、消防、電力、建物結構及外牆,直到安全無虞且經台中政府核准才能營業。聽說這間新光三越於25年前也發生過氣爆,當時造成3名女員工受傷、無人身亡,沒想到這次又發生重大意外。建議室內設計相關法規應修法建立「監造制度」使業者有法可依,建管機關執法從嚴,亦可減少室內裝修施工時對鄰居所造成的公安、噪音及汙染等侵害。

*作者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營建系名譽教授,陽明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博士、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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