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至關重要,不管是行人或駕駛均應遵守規則,以降低意外發生率,而警察機關為締造良好交通環境,也會舉發違法行為,根據資料顯示,113年1月-10月以「違規停車」為舉發數最多之案件,將近312萬件,占所有違規事件的25%,平均一天有超過萬件違規。
台灣人最常犯1交通規定「每天開出破萬張罰單」
根據警政署資料可見,113年1月-10月舉發案件將近1250萬件,其中「違規停車」最多,約312萬件,佔總數25%;次之則為,「超出速限40公里以下」,約234萬件,再者則為「不依規定轉彎」,約158萬件。
由資料可見,所有舉發件數中汽車違規達715萬件,占總數約57.2%,而機車違規件數約516萬件,佔41.29%,兩者「違規停車」為違規項目最多。而「危險駕車」汽車違規占比7成5,「不按遵行方向行駛」機車違規占比8成4。
3大常見違規項目與罰款金額
1. 違規停車:
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以下罰鍰。
2. 超速: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1200-2400元
機車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12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14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
高(快)速公路超速: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30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35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5000元。
3. 不依規定轉彎:
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警政署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