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提議各出100萬投資買房!律師列5點勸退:小心沒賺到錢,還有大筆稅金找上門

2024-02-01 11:32

? 人氣

如果因為稅務關係或貸款關係要登記在某一人名下,例如:為了爭取更好的貸款條件會由收入高、信用程度好的人取得並申辦貸款,那在此情形下,最好也要明確定下合約書,約定其中1/2的產權是借名登記,以確保雙方的權利。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第三:不論合資買房的目的是什麼?都要把合約訂清楚:

如果是為了投資買房,房屋所有權登記按照出資比例?還是登記一人名下?最好要講定,並且書面記錄清楚,合約書要詳細列出出資比例(如果是只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這點尤其重要)、貸款成數、稅務繳納與分擔、由誰負責管理、有租金收益要如何分配、何人決定出售時機與價格…等等。

但從新聞上看起來將房子買在台中然後希望妹妹回來生活,那這個房子很大可能是由妹妹來居住,妹妹居住需不需要付給姊姊租金?還是免費居住?未來如果想賣掉房子,可不可以單獨決定?怎麼決定賣房子的價錢?…等等,都要先講好。

開心合資買房,姊妹如果沒有書面約定清楚,時間一久大家都忘記之前講過的事情,買房後就很容易傷感情了。

合資買房不只是投資而是人生的選擇題!

想要避免因為「錢」日後傷感情,我覺得最好的方式就是「先分析清楚,再明確約定」,彼此有了共識,又有合約書備忘,這份姊妹投資之愛更加珍貴。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蘇家宏律師。(原標題:家人要你買房?且慢,你從這角度看了嗎!-蘇家宏律師)

責任編輯/林俐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