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中國居住證效應恐影響台灣國際地位,政府該如何管制?

2018-10-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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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住證申請發放辦法》正式施行,台灣民眾得於中國申請居住證。(翻攝自中國台灣網)

《港澳台居住證申請發放辦法》正式施行,台灣民眾得於中國申請居住證。(翻攝自中國台灣網)

九月一日,中國國務院公布的《港澳台居住證申請發放辦法》正式施行,台灣民眾得於中國申請居住證。蔡政府對此一開始採取冷處理,後因為部分民間團體與政治人物的反彈,釋放出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限制取得居住證者的公民權等應對方案。之後紐約聯合國總部拒絕台灣人以中華民國護照加上台胞證的方式進入參觀,須佐以居住證方得進入。就台灣而言,「外交乃兩岸之延伸」,居住證議題的效應也將外溢至台灣的國際地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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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問題根源在國族認同

抽象來說,居住證的問題可以簡化為:在國際上,中華民國國民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的)中國人?在內政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戶籍、居住證的中華民國國民,應否以及何時喪失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或其享有的權利?這個議題事實上與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息息相關。這個決議的爭議點在於:除決定中國代表權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之外,是否擴及台灣係中國的一部分?因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這個問題可以替換為:在國際上,台灣人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的)中國人?在內政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戶籍、居住證的中華民國國民,是否仍為台灣人?因此,居住證爭議表面上是台灣人居住於中國的相關身分證明,其根源則為統獨爭議與國族認同。

居住證的實施是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而來。對中國內地人民而言,其政策目標是要解決大量移工離開其戶口所在地,但無法在居住地點落戶,而產生的相關社會問題;就台人居住證而言,除了有現實上的需求外,其重要目的之一是在法律上將台灣人界定為中國居民,進而成為中國公民。而《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制定居住證是因應「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而設,就台灣人為而言,即離開台灣戶籍所在地。這裡預設了一個事實是:台灣人乃是中國公民。這個預設跟中國的「一中政策」與「九二共識」相互呼應。

如何降低管制居住證的後座力,是蔡英文須仔細思考的問題。(柯承惠攝)
如何降低管制居住證的後座力,是蔡英文須仔細思考的問題。(柯承惠攝)

「一中政策」主張「台灣乃中國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且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政府」;中國對「九二共識」最新說法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兩者都主張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他國可能要求台人用中國證件入境

領土、國民、主權是國家三要素,因此,除強調台灣是中國領土,挖角台灣外交盟邦,減少台灣的外交承認,弱化台灣的主權地位,藉以削減台灣的國家屬性外,第三個弱化台灣國家屬性的方式則是:在國際法上建立或強化台灣人即是中國人的主張。基於此項目標,中國政府在諸多跨國刑事犯罪引渡上,爭取對於台籍嫌犯的刑事管轄權,除了具體主張被害人是中國人的消極管轄外,部分國家並以「一中政策」為由,將台灣人引渡至中國受審。其次,在聯合國的國際組織上,施壓秘書處要求參觀聯合國周邊組織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另須輔以台胞證。而在居住證實施後,可以想見的,居住證將成為聯合國周邊組織身分管制的證件之一。

聯合國的台灣人身分問題若擴大蔓延,將涉及其他主權國家對於台灣人待遇的規範。這裡呈現的樣貌共有三種:第一是台灣人在外國的居留證或相關證件的國籍登記;第二是邊境管制的證件查驗;第三則是台灣人被認定為中國人,因而適用中國的雙邊投資協定。

就第一種樣態而言,目前不少國家的居留證或相關公務往來業已(仍)用中國台灣或中國(中華)台北方式註明台灣國籍。第二個在邊境管制上使用中國證件取代台灣證件的議題,目前尚未產生,但若干國家(例如委內瑞拉、烏拉圭)並不承認中華民國護照,且若干國家(例如北韓)接受台灣人持中國護照進入。

若情勢惡化,更多國家要求台灣人持中國護照(或相關證件)入境,並非不可想像。就第三個議題而言,若有台灣人或台灣投資者,因在第三國投資時,財產權剝奪或其他限制,試圖透過中國與特定國家間的雙邊投資協定,主張台灣人在法律上屬中國國民,適用中國與該國雙邊投資協定而請求仲裁。若這樣主張被仲裁庭接受,將在國際法上落實台灣人即中國國民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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