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觀點:公僕開除頭家?—有台胞居住證,仍是百分百台灣人!

2018-09-26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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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發給港澳台居住證,陸委會研擬限制申請者的公民權。圖為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出席立院總質詢。(顏麟宇攝)

大陸發給港澳台居住證,陸委會研擬限制申請者的公民權。圖為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出席立院總質詢。(顏麟宇攝)

中國大陸推行「港澳台居住證」,要給在大陸工作求學的台灣人多一些方便。而我們的政府面對這種「太陽」,居然吹起怪風,宣稱要對申辦居住證的台灣人,「限制公民權」。什麼是公民權?目前語焉不詳,但可能會限制應考試服公職等重要基本權利,甚至有風聲要「除籍」。這實在是荒謬又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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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公民權」就是作為國家「頭家」的資格與能力。民主國家裡,人民是頭家,是皇帝,政府是公僕。這不就是台灣多年來追求民主,所要達到的境界嗎?我們這些頭家把偌大的政府機器與每年上兆的新台幣交給公僕,雇用他們來服務。結果今天這個「僕人」教訓頭家,考慮要把頭家攆出去。這是民主政治,還是以奴欺主爬到頭上來?

什麼叫「除籍」?就是拔除中華民國國民的「戶籍登記」。要知道,在台灣的制度下,絕大部分的權利義務,都是釘著「戶籍」與「身分證字號」而來。孩子就讀國民教育,辦理健保與各種補助,乃至要駕照護照甚至信用卡,都以這個「戶籍身分」為基礎。「無戶籍國民」的地位,其實有時比外國人還不如。這也是為何移民台灣的外籍與大陸配偶,會對於「設籍」、「身分證」這麼在意的原因。因為沒有登記戶籍,在台灣簡直寸步難行。在我們的法律上,「戶籍」基本上就是「公民身分」,也就是你我在台灣這個政治社群的「成員資格」。這種「身分基本權利」,不是來自你我有什麼成就,也不是因為我們天賦英明,而就單單因為我們是台灣人,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就擁有這個「公民身分」。絕大部分在台灣設籍的中華民國國民,這個身分地位都是「與生俱來」的。除籍,就是完全「剝奪」我們的身分權利;「限制公民權」,就是要把我們的身分權利「打折」或「限制」。這是「政府」可以幹的事嗎?

2018年9月1日,福建省長泰縣受理點,為港澳台居民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長泰新聞網)
2018年9月1日,福建省長泰縣受理點,為港澳台居民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長泰新聞網)

今天民進黨政府居然敢「考慮」要因為人們去大陸領一張證件,而剝奪或限制頭家的資格。「政府」限制甚至剝奪人民的「公民權」,不僅以奴欺主沒有秩序,更重要的是有嚴重的利益衝突。試想,如果這一招能用,那太可怕了。以後民進黨不怕選舉會輸了,只要把所有「不會投給民進黨」的人都除籍,或「暫時限制投票」(至少在最近一次選舉),不就綠色江山萬萬年了?或說,溫和一點,客氣一些,可以限制某些「台灣人」不得擔任公職,這樣民進黨就可以大方地把「自己人」通通塞進政府理當酬庸。同時還可以警告那些不支持本黨的人—不聽我們的話,連公教人員都沒得當了。別以為這種事太離譜。看看這兩年來民進黨政治人物的囂張:他們敢限制你服公職權,就敢禁止你投票,甚至拔掉你的戶籍國籍,讓你成為無國籍人球,他們都很有經驗的。這與當年戒嚴時期,政府拔掉海外異議份子的戶籍,讓他們成為「黑名單」無法回國,是差不多的招式。沒想到解嚴三十年,政黨輪替三次,卻一夕回到動員戡亂時期!這個政黨要說轉型正義?多諷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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