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和均觀點:國際貿易不能以人民健康做為犧牲品

2021-01-05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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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元旦前往行政院抗議。(盧逸峰攝)

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元旦前往行政院抗議。(盧逸峰攝)

2020年8月28日蔡英文總統無預警地對外宣布將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豬內臟與肉製品輸臺;事前毫無徵兆,而且執政黨從上到下阻擋美國萊豬的豪言猶如在耳,因此,無論朝野政黨、輿論與民眾都對此一宣布感到非常吃驚,有如戰場上被突襲一般。在野黨、媒體與民眾更不明白的是,為何蔡政府對於萊劑肉品的態度,會從2012年的誓死反抗,180度地轉向今日的全面棄守。再加上,蔡政府從未積極向外界說明開放理由,甚至視反對者為造謠生事之徒,採用法律追訴手段,企圖阻止出現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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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視民意於無物的作法,造成民眾更加怒不可遏。蘇內閣為了安撫全國怒火,各部會首長此起彼落地強調「學生不吃萊豬、軍警不吃萊豬、榮民不吃萊豬、運動員不吃萊豬、受刑人不吃萊豬」;舉國更為譁然在於,農委會三令五申地嚴令我國豬農不得於豬飼料中添加包括萊克多巴胺在內的任何乙型受體素。難道臺灣豬不能餵乙型受體素,臺灣人卻可以吃含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與豬肉製品,這樣的價值混亂,只有套用「神邏輯」才能應對。

衛福部與農委會就開放萊豬政策,9月初陸續公布九項行政命令;12月24日立法院執政黨黨團挾席次優勢,一方面否決在野黨要求豬肉與豬肉製品需明白標示是否含有乙型受體素的修法提案,另一方面又全面備查九項行政命令。粗暴的護航行為直接引發了各直轄市與縣市的反彈,17個地方政府與地方議會合作,紛紛修改或維持原本的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明定境內市售豬肉與豬肉製品不得驗出任何乙型受體素,違反者處於3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罰鍰;同時,各直轄市政府與縣市政府亦明令承辦中小學營養午餐的業者不得使用含有乙型受體素的豬肉與豬肉製品,以保障學生的健康。讓人欣慰的是,保護民眾「飲食安全」的概念,突破了藍綠界線,絕大多數藍綠執政的直轄市與縣市都願意站在第一線,守護民眾健康。

中央政府面對排山倒海的反對聲浪,以及堅壁清野地的17個地方食安自治條例,則是訴諸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4項與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1項,認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授權中央衛福部得訂定乙型受體素的安全容許標準,而且地方食安自治條例全面禁止含有乙型受體素的豬肉與豬肉製品,牴觸中央的九項行政命令,應該是無效,不打算核定這些食安自治條例;相反地,地方政府與地方議會則已經明言,若是食安自治條例不被核定,將提出釋憲,維護地方自治立法權。

行政院趕在2020年的最後一天,才召開記者會宣布17個地方食安自治條例對於禁止萊豬的管制措施上過於紛亂,而且憲法第107年規定國際貿易是屬於中央立法與執行的事項,地方自治團體無權自行規制,更說食安事項要全國一致性,無須因地置宜。因此,行政院對於17個食安地方自治條例,已生效者將函告無效,未生效者則不允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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