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要求 霜淇淋要標示成分

2014-07-1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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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王育敏指霜淇淋含多種化學添加物,應標示成分。(余志偉攝)

立委王育敏指霜淇淋含多種化學添加物,應標示成分。(余志偉攝)

超商、麵包店掀起霜淇淋大戰,各式各樣口味推陳出新,季節限定的水果口味霜淇淋更是成為熱銷產品。不過,到底吃進多少的水果,不僅消費者不知道,連販售的店家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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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王育敏15日舉行記者會指出,霜淇淋屬於散裝食品,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只需要標示產地與品名,讓食用安全出現大漏洞,要求主管機關應該要求業者比照包裝冰品的規定,揭露熱量、食品添加物與成份等資訊。

(霜淇淋的牛奶成分只有20%,最多也只有50%。余志偉攝)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說,就她所知,牛奶成分大約只有20%,最多到50%,很多都是加香料色素,再用黏稠劑、乳化劑等來產生口感,以為吃霜淇淋補充牛奶,沒想到卻是吃進更多油和糖。

許惠玉也說,她們查的很辛苦,因為幾乎都沒有揭露,只有全家便利商店和麥當勞有在官方網站上標示。許也透露,她曾致電詢問霜淇淋成分,得到的答案是「這是來自日本的秘方」或是「我們也不清楚」。

王育敏表示,根據《食管法》規定,散裝食品不需要強制標示食品添加物、成分等資訊,但主管機關有權可以要求業者要揭露,主管機關應該有所作為,以保障消費者的食品健康與安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副組長薛復琴表示,1周內會邀集超商與通路商業者,討論業者該揭露的必要資訊,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薛表示,會先朝要求業者自主管理方式揭露必要資訊來做。

薛復琴也透露,至於要不要透過修法來強制要求散裝食品也要揭露資訊,食藥署今年有研究計劃,目前正在蒐集相關資訊,看世界各國怎麼做,預計今年會有結論。

至於王育敏質疑霜淇淋廣告是否有誇大,薛復琴表示,食藥署會去實地了解製程,如果業者的標示或宣傳廣告內容有虛偽、誇張,明明用色素調製卻標榜天然,就會違反《食管法》規定,可處以4萬至400萬元罰鍰。

林口長庚醫院兒童內分泌科主治醫師羅福松坦言,他也不知霜淇淋有加這麼多的化學工業原料,他建議少吃高油高糖的霜淇淋,對身體不好,也會影響學童身體的正常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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