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隨著2026年中秋佳節即將在9月25日報到,全台各地方政府陸續啟動秋節慰助措施,針對轄區內弱勢家戶與長者發放中秋節禮金及節慶慰問金。這項福利政策讓不少符合特定條件的長輩,在領取重陽敬老禮金之外,還能多領一筆秋節紅包。根據統計,全台共有13個縣市推出相關補助方案,符合條件者最高可獲取12000元的大禮包,各縣市主要採金融帳戶轉帳方式撥款,多數補助將在節前陸續入帳。
哪些縣市有得領?發放條件與管道整理
基隆市
針對2001年11月30日前設籍基隆且持續居住的65歲以上長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發放,未領取國民年金、老農津貼或政府其他生活補助者,每人可領取3000元慰問金;若為1984年7月30日前領取一次退休金之軍公教人員,發放5000元慰助金;若為1984年7月30日前領取一次退休金之公營事業退休員工,則發放高達12000元慰助金,上述各類津貼不得重複兼領,由區公所於中秋節前5天直接撥匯至郵局帳戶。
台北市
針對列冊之低收入戶發放,設籍並實際居住、最近一年居住國內滿183天,且動產與不動產符合審查標準者,單列一口之低收入戶每戶發給1500元,其餘低收入戶每戶發放2000元,款項於2026年9月18日匯入指定帳戶。
新北市
全市無統一發放機制,由各區公所視預算規劃辦理。以林口區為例,針對秋節前30天設籍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障生活補助與弱勢兒少發放,下福里低收入戶每戶發給2000元,其他16里每戶1500元;中低收入戶下福里每戶1500元,其他16里每戶1200元;中低收入老人、身障補助與弱勢兒少,下福里每戶1200元,其他16里每戶900元。
桃園市
設籍並實際居住滿6個月以上之65歲以上長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每人發放2500元。首次申請需向區公所備妥申請書、身分證影本或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郵局或農會帳戶及印章,已申請過且帳戶未異動者免重新申請,款項於中秋節前5日匯入指定帳戶。
新竹縣
核列低收入戶且符合居住天數與資產門檻者,每戶發放1000元,發放時間及管道依社會處規定辦理。
台中市
設籍並實際居住之列冊低收入戶,含安置於機構者,家庭收入與動產、不動產未超標者,每戶發放1500元,原則上以轉帳匯入申請人代表帳戶,特殊情形改發支票。
台南市
當年度中秋節當日仍核列低收入戶者,且全家人口所得與動產在規定額度內,每戶發放1000元,由社會局直接撥入指定之郵局或農會帳戶。
高雄市
設籍並實際居住、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之列冊低收入戶,且動產每人95000元以下、不動產全家合計不超過383萬元者,每戶每節發給2313元,原則上於9月10日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
宜蘭縣
符合宜蘭縣社會救助調查辦法第二條第一款之低收入戶,每戶發放1000元,以現金撥付家戶代表之金融帳戶,各公所於縣府通知後5日內報府撥款。
花蓮縣
針對未安置於機構之列冊低收入戶,一款每戶發放1000元,二款與三款每戶發放800元,於中秋節前3個工作日陸續發放。
澎湖縣
設籍滿3年且於中秋節前90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每人發放慰問金3000元,自9月16日起陸續以轉帳方式撥入金融機構。
金門縣
列冊低收入戶未受公費安置者每戶發放3000元;設籍年滿55歲至64歲且於戰地政務終止前設籍滿10年、年滿16歲者,可申請領取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三節慰助金12000元,由各鄉鎮公所於節前辦理核發。
連江縣
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及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每戶發放2500元,統一於中秋節前一週完成款項核撥。
(相關報導: 65歲長輩不用繳健保費了!1縣市宣布「免申請政府自動代繳」,敬老卡1福利也大升級 | 更多文章 )
| 分區 | 縣市 | 發放對象與資格重點 | 發放金額 | 發放方式與時間 |
|---|---|---|---|---|
| 北區 | 基隆市 | 於2001/11/30前設籍滿65歲長者或滿55歲原住民(排除領有老農津貼、國保等特定福利者) | 一般長者:3,000元/人 軍公教早期一次退:5,000元/人 公營事業早期一次退:12,000元/人 | 中秋節前5天由各區公所逕撥入郵局帳戶 |
| 北區 | 台北市 | 列冊低收入戶(設籍且近一年居住滿183天,排除浩然敬老院) | 單列一口戶:1,500元/戶 其餘低收戶:2,000元/戶 | 2026/9/18匯入指定帳戶 |
| 北區 | 新北市 | 非全市統一發放。以林口區為例(8/25前設籍之低收、中低收、中低老、身障及弱勢兒少) | 下福里:1,200~2,000元/戶 其他16里:900~1,500元/戶 | 依各區公所作業排程辦理 |
| 北區 | 桃園市 | 設籍且實際居住滿6個月之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 | 2,500元/人 | 中秋節前5日匯入郵局或農會帳戶(初次需申請) |
| 北區 | 新竹縣 | 列冊低收入戶(設籍且近一年居住滿183天) | 1,000元/戶 | 依照新竹縣政府社會處規定發放 |
| 中區 | 台中市 | 設籍且實際居住之列冊低收入戶(含機構安置戶) | 1,500元/戶 | 轉帳匯入申請人代表帳戶,特殊情形開立支票 |
| 南區 | 台南市 | 中秋節當日仍核列低收入戶者 | 1,000元/戶 | 社會局逕撥入指定郵局或農會帳戶 |
| 南區 | 高雄市 | 設籍且實際居住之列冊低收入戶(近一年國內住滿183天) | 2,313元/戶 | 原則於9/10直接匯入申請人指定帳戶 |
| 東區/離島 | 宜蘭縣 | 符合社會救助調查辦法第二條第一款之低收入戶 | 1,000元/戶 | 現金撥付家戶代表金融帳戶,通知後5日內報府撥款 |
| 東區/離島 | 花蓮縣 | 列冊低收入戶且未受機構收容安置者 | 第一款低收:1,000元/戶 第二、三款:800元/戶 | 中秋節前3個工作日陸續發放 |
| 東區/離島 | 澎湖縣 | 設籍滿3年且於節前90日(2026/6/28前)領有身障證明者 | 3,000元/人 | 9/16起陸續委託各金融機構以轉帳方式發放 |
| 東區/離島 | 金門縣 | 1. 列冊低收入戶(非公費安置) 2. 55~64歲且戰地政務終止前設籍滿10年、年滿16歲者 | 低收入戶:3,000元/戶 戰地慰助金:12,000元/人 | 由各鄉鎮公所配合縣府於節前發放 |
| 東區/離島 | 連江縣 | 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 | 2,500元/戶 | 中秋節前一週完成款項核撥 |
注意事項:
1. 各縣市發放資格(如設籍年限、動產與不動產審查限額)與實際入帳時間均以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或各鄉鎮市區公所最新公告為準。
2. 涉及重複兼領限制者(如基隆市慰問金與退休慰助金),均依規定擇一領取,不得重複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