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執政這十年來,一方面大幅放寬未經國家考試的黨務、政務及約聘人員轉任高階行政職務,一方面逐步鬆動文官任用與陞遷制度的禍害已日漸明顯!
更令人擔心的是,七月十五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草案,銓敘部長施能傑主張刪除晉升簡任官等須接受升官等訓練、刪除薦任升等須具碩士學歷等限制,並將高階文官培育及陞任標準回歸用人機關決定。這項修法表面上是因應公務人力短缺,實際上卻可能成為行政官員綠黨化的重要起步,其影響遠超過一般人事制度調整,而是我國功績文官制度(Merit System)的重大轉折。施能傑認為,此次修法可提升用人彈性、即時補充人力缺口。
真正令人憂心的,不是取消若干資格限制,而是將高階文官的培育、考核與陞任,大幅回歸行政機關自行決定
文官制度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防止行政首長依個人好惡、政治立場或黨派關係決定官員升遷,而是透過公開競爭考試、資格審查、專業訓練、工作歷練與公平考績,建立客觀、公正且具有專業性的用人制度。若將高階文官的陞任完全交由用人機關裁量,勢必增加政治任用、人情升遷甚至政黨用人的疑慮。
值得注意的是,近十年來行政與政務體系界線已逐漸模糊,未經國家考試者進入行政體系者愈來愈多;如今再將高階文官升遷標準交由行政首長掌握,未來行政官員逐漸政黨化、綠黨化,恐將成為制度性的結果,而非個別案例。
此次修法另一項令人憂慮之處,在於弱化功績原則。草案刪除薦任升等須具碩士學歷之規定,也取消晉升簡任官等必須完成升官等訓練。支持者認為,真正能力不必然來自學歷,升官等訓練效果有限。然而,問題並非是否迷信學歷,而是政府是否仍願意維持一定程度的專業門檻。
現代公共治理愈來愈複雜,高階文官不僅須熟悉法制,更須具備公共政策分析、財政管理、跨機關協調、危機處理及行政領導能力。共同訓練制度與一定的資格要求,正是建立專業文官文化的重要基礎。如今修法方向卻逐步取消共同標準,未來極可能出現「任官不用考試、升遷不要學歷、晉升不用訓練」的荒謬現象。制度若失去一致性,升遷公平性亦將受到質疑。
根據雙北市政府最新統計,台北市近三年離職人數持續增加,一一三年離職二○六三人,一一四年更增至二二七六人,今年前五個月已有九百餘人離職;新北市近三年離職率亦持續維持七點五%以上。大量青年公務員離開政府,已成為國家治理的重要警訊。
造成離職潮的原因,真的是考試制度太嚴格嗎?
答案恐怕正好相反。基層公務員普遍反映的是薪資待遇停滯、年金改革後誘因降低、工作負荷沉重、責任風險增加,以及中央地方職等失衡等制度問題。除此之外,近年來政治因素凌駕專業判斷、文官中立精神遭到侵蝕,也逐漸削弱公務員的榮譽感與使命感!
《中華民國憲法》設置考試院,其根本目的並不是配合行政院用人,而是藉由獨立的考選、銓敘制度,制衡行政權的人事任用,建立超越政黨的功績文官制度。考試院存在的憲政價值,在於保障國家用人公平、公正與專業,而非降低任用門檻、配合行政機關的人事需求。若一再將任用及陞遷標準回歸行政機關決定,不僅削弱考試院的憲政功能,也使五權分立設計逐漸流於形式。
我國憲法第八十五條明定,公務人員之選拔應以公開競爭考試為原則。德國《基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更明文規定:「每位德國人民均得依其能力、資格及專業表現,平等取得任何公職。」(Jeder Deutsche hat nach seiner Eignung, Befähigung und fachlichen Leistung gleichen Zugang zu jedem öffentlichen Amte.)這正是現代民主法治國家功績用人的共同原則。
當任官不再重考試、升遷不再重專業、用人逐漸重政治時,行政體系便可能從依法行政走向依黨行政,從功績文官走向政黨文官。考試院若不能繼續發揮制衡行政權、維護功績文官制度的憲政功能,我國行憲七十餘年來建立的文官中立制度,終將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而受傷最深的,不只是公務員,而是整個民主法治國家的根基! (相關報導: 林清汶觀點:聘約人員人事條例將破壞文官體系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