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重劃無限制準用公辦 學者認為有違憲之虞

2023-05-2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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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學基金會日前在台灣大學舉辦自辦市地重劃爭議研討會,包括曾任大法官的台大法律系教授廖義男、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榮譽教授溫豐文、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楊松齡等學者都出席參與討論並給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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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表示信義計畫區和台中七期的成功,讓全台加速市地重劃的腳步,然而也造成不少爭議,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鈺光和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認為主要原因就是政府量能不足,謝哲勝表示政府可能是不想辦,也可能是忙不過來,但是如果給民間自辦,就必須好好研究「由私人自己來辦,問題是它有公權力嗎?這個就是要探討的。」

政府必須仰賴民間力量,東海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黃啟禎認為自辦重劃依照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法,未規定者準用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然而公辦和自辦本質上就不同,如何準用?可能有違憲之虞。

黃啟禎表示政府機關對於自辦重劃的核定,只有程序上的效力,工程款金額其實並無實質拘束力,政府因為怕沒人管,所以要有監督制度,比較像法定程序上,不代表所核定內容產生實質拘束力,他同時強調「公辦自辦本質不同,平均地權條例未就差異而做不同的規定,受主管機關訂定,漏掉一項抵費地的核算要納入授權,其實自辦重劃準用公辦,這會產生違憲問題,因為相同事務處理,就要適用相同法規,這是一種平等原則。」

因為市地重劃,私有土地可能被徵收或加入重劃,部分學者主張憲法對於個人財產權的保障,也因此產生不少爭議,但黃啟禎認為這部分並沒有違憲問題「既然是私法契約,為何過程中要政府核准,因為民間活動,大部分政府都站在監督立場,很多憲法教科書提到為了公益結果,就是被徵收,這時候財產權保障就沒有違憲問題,因為事實上它的價值是增加的,所以沒有違憲問題。」

而在土地重劃或都更爭議,謝哲勝直指不該被少數人操弄:「我們只有獎勵土地所有權人市地重劃辦法,是一個行政命令而已,該辦法在釋字739號,法律保留和正當行政程序這方面是有缺失,可是在比例原則跟平等原則這塊都沒有問題,所以不管都更或重劃,我的態度都一樣,不能讓多數人被釘子戶牽著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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