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死囚行刑前一晚,為何允許妻子入獄同住?背後原因很現實,現代人絕對無法想像

2023-05-26 12:01

? 人氣

在中國古代,死刑犯有一項特殊的待遇,便是在行刑的前一晚允許自己的妻子入獄同住,背後的原因是什麽?(示意圖,AP)

在中國古代,死刑犯有一項特殊的待遇,便是在行刑的前一晚允許自己的妻子入獄同住,背後的原因是什麽?(示意圖,AP)

中國有長達千年的封建制度,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給宗室成員、王族和功臣分封領地。所以皇帝或其身邊的人常會淩駕於法治上,「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即表明古代皇帝也會受到法律的約束,隨著時代變遷,刑罰也有所調整,雖然古代對於死刑犯的處決非常殘忍,但是對於他們臨終前,有一項規定,就是讓妻子入獄和自己同住,背後原因究竟是什麼?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中國古代刑罰的演變

根據《搜狐網》報導,在中國古代,對死囚處決皆是採用「公開示眾」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震懾一些犯罪者,來維持封建統治的秩序。而最早的刑法源自於夏朝,「五刑制度」(墨、劓、刖、宮、大辟)就是夏朝創設的,此時期的刑法極為殘忍,不過,到了商朝後,這些刑法也遭到王公貴族與百姓的排斥。

到了秦朝後,刑罰的嚴酷水平也逐漸降低。伴隨著人們思想與文化不斷進步,隨後也受到儒家文化思想的嚴重影響,「先教後刑,以德去刑」的思想成為主流。在隋朝,也刪除許多苛酷的刑罰;唐朝時期更是具備「得古今之平」的刑法典範;宋朝時期的刑法由提刑司實施,州級機關並沒有最後裁決權;至於明清時期的死刑,分立決(立即處決)和秋後決(朝廷官員會於每年秋季審決是否執行死刑的制度),這個時期各地方官員只有死刑判決,並沒有執行死刑的權力,必須要逐層匯報,最終由刑部審判批准,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最重裁決

就算是執行死刑,也不是馬上就執行,是統一至冬季後才會執行,這就是傳說中的「秋後問斬」

在中國古代,刑罰是法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刑罰的發展也帶有每個朝代的特徵。在一般情況下,逼迫犯罪人承認犯罪事實,最重的刑罰就是死刑。而不一樣的朝代也衍伸出不同的刑罰,如西周時期《尚書·呂刑》對罪犯用刑就有劓(割鼻子)、刵(割耳朵)、諑、黥(在犯人臉上刺字塗墨),刑罰非常的殘忍。

古代死囚行刑前,允許妻子入獄同住的原因是什麼?

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像秦朝的嚴刑酷法就讓民眾苦不堪言,因此,到了漢朝,統治者在「天下苦秦酷法久矣」的背景下,提出「寬緩刑獄」的主張,在管理監獄方面,還會額外注重人際關係、家庭倫理等層面,並運用到法律與刑罰上,逐漸形成了「憫囚制度」,還制定不少優待老弱婦孺的規定,比如「頌系」,原本罪犯被逮捕或關押皆需配戴刑具,但老弱婦女或有殘疾之人則可不必配戴。

此外,漢朝還有一些保護家庭倫理的規定,其中「聽妻入獄」指的是讓即將執行死刑的罪犯,能和妻子在獄中同住一段時間,以達成「傳宗接代」的人生目標。相傳東漢的鮑昱是泚陽的地方官員,當時趙堅殺人後被監禁,他的70歲母親求見鮑昱,請他讓趙家能延續香火,鮑昱心生同情,於是讓趙堅的妻子到監獄中與他同宿,最後真的懷上一子。

此外,還有一名叫作毋丘長的人,和母親逛市集時遇到醉漢羞辱母親,他一氣之下將對方殺害,後被逮捕入獄,當時擔任膠東侯相的吳佑傳喚毋丘長,詢問其是否婚娶,毋丘長回答「已婚但尚未有子」,於是吳佑讓他和妻子同宿牢獄,不久後毋丘長的妻子便懷孕,在他準備行刑前,還替兒子取名為「吳生」,希望兒子能代替自己報答吳佑的恩情。

所以,「聽妻入獄」在漢朝十分盛行,且這種制度也被後朝後代沿用,到了明清時期,甚至被寫入刑律中,成為常行的法律制度

但假如有一些死囚並沒有娶妻,那麽死囚的家人也會安排女子送進牢房,好給其留下後代,這樣做可以讓死囚的親屬有一些心理撫慰。在中國,從古到今皆有老人在過世前留下遺書,其目的也是因不想讓子女們家庭糾紛;而死囚在行刑前,都會讓妻兒或親屬去牢房里為他送別,就是要將財產安排清楚,不能讓自己死後的妻兒無依無靠

資料來源:《搜狐網》

責任編輯/林俐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