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行不行?菸害防制應以妥善管理代替禁止

2021-03-30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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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25日再度將《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退回衛福部修改,再度延遲修法進展。 (示意圖,顏麟宇攝)

行政院25日再度將《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退回衛福部修改,再度延遲修法進展。 (示意圖,顏麟宇攝)

台灣《菸害防制法》的修法大多依循WHO的建議與規範,這點從3月9日政府回覆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召開電子煙、加熱菸(無煙代用品)修法公聽會」的倡議中可見一斑。WHO屢屢召開會議,為菸草製品管制提供科學依據,來探討電子煙這等新興菸品影響人類的情況,給予各國監管支持。究竟WHO菸草製品管制研究小組在2020年12月23日發表的第十次會議報告會不會影響時隔十四年未修法的《菸害防制法》修法方向,而備受爭議的電子煙該全面禁止?還是採取更縝密的配套、依法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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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超過十四年未修法的《菸害防制法》,已無法源依據可管在科技革新下創造出的產物,如電子煙。而目前的草案版本飽受爭議,修法進度停滯不前,《菸防法》甚至連行政院的大門都出不去,不少縣市政府只好自行啟動自治條例,以維護市民健康,包含雙北、桃園、台中、高雄、宜蘭等。

新興菸品惹爭議 立委意見不一

關於新興菸品納管爭議,本會期續任召委的民進黨立委陳瑩針對這個議題,則說自己是傾向支持衛福部的論述,加熱菸屬於菸品比照紙菸管理,並應全面禁止電子煙。「最主要是憂心外型酷炫的電子煙對青少年具吸引力,同時也擔憂劣質品使用不當的加熱儀器,會引發爆炸等意外傷害。」

陳瑩表示自己是傾向支持衛福部的論述 (圖:風傳媒拍攝)
陳瑩表示自己是傾向支持衛福部的論述 (圖:風傳媒拍攝)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在去年10月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中說,「大家都知道菸、酒都不好,但我們就是開放讓願意抽菸的抽菸,願意喝酒的喝酒,我們只是去做宣導。但我現在看不懂你禁止電子煙,但是要開放加熱菸的邏輯。」

民眾黨立委蔡璧如亦在同場專案報告中表示「我個人認為不一定是要一味的禁止,可以拿出來討論,納管可能也是一個好方法。」

借鏡國際經驗 打破電子煙謠言

根據2020年12月23日WHO菸草製品管制研究小組的報告紀錄建議,透過新的研究數據建議加強管理電子煙,包含建議「禁止銷售開放式電子煙」,且禁止於煙彈、煙油添加THC四氫大麻酚,並要求菸商需定期提出相關報告以供評估安全性而非全面禁止。

換言之,WHO認同從「源頭管理」電子煙,透過「封閉式電子煙」可避免造成電子煙肺傷害的EVALI事件,以及降低煙油被添加不明物質的機會,而採取規管措施,也能有效降低電子煙爆炸之情事發生機率。

禁「煙」令反造成更多意外?

電子煙業者、沃德維普國際有限公司創始人李浚豪強調,「全面禁止基本上是無法有配套措施,參考新加坡、泰國等國家黑市問題根本無法根絕,這點值得作為台灣現況借鏡。消費者有需求,但卻無法透過正規管道購買,只能往地下管道購買來路不明的電子煙,更可能造成健康危機,惡性循環,最佳的方式還是由源頭規範管制,才能遏止地下化所造成的黑市問題。」至於英美也有上市前的申報機制,確保產品安全,並以合法管理的方式避免因禁止而導致的黑市風險。

李浚豪補充說「在資訊快速更迭且透明的時代,與其禁止,不如從教育菸害防制觀念做起,提供正確菸害防制觀念,以協助民眾選擇減害產品,讓民眾能有自行選擇的權利,才能創造多贏的結果。」

向歐美日韓取經 科學立法創造多贏

目前,政府及相關單位大多皆引用負面資訊或過時且不實的資訊來誤導一般大眾,使得所有的污名化都聚焦在電子煙上。李浚豪表示,「應該將電子煙跟加熱菸全部都歸類在類菸品,另立專章重新規範,不然就是全部統一,電子煙也納入菸品管理。」

其實歐美日韓等先進國家,電子煙納管政策已經行之有年,並定期召開會議檢視電子煙對人體的影響,從而修訂法條,並採取「開放成人選擇、禁止青少年使用」的方式,選擇以科學合理的規範政策讓民眾能有更好的認知與選擇,更是確保全民健康福祉的上策。

門市人員提醒未成年禁止購買任何菸品 (圖:業者提供)
門市人員提醒未成年禁止購買任何菸品 (圖: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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