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代理撐場」系列報導指出,114學年度高中以下長期代理教師已突破3.2萬人,其中相當比例未具合格教師證。一名未修教育學程的「素人教師」,進入校園後靠自學、請教前輩及實際教學累積能力,三年後確認自己熱愛教學,最後仍選擇離開。這個故事真正值得思考的,不只是「無證教師增加」,而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當臺灣教育不斷喊著缺教師,我們的制度究竟是在培育、認證並留住願意教書的人,還是在使用他們之後,又因身分與制度障礙讓人才逐漸離開?
教師證當然重要。它是國家對教師專業資格的認證,也是維護教育品質的重要機制。但教師資格制度的目的,應該是辨識專業、促進專業,而不是讓「有證、無證」最後轉化為身分階序。這個問題到了高等教育更加複雜。部分兼任教師長期站在大學講台,持續教學、研究、發表論文並累積實務專業,學校年復一年安排其授課,實際上持續使用並肯認其教學功能;然而,其聘任、送審與專業發展卻未必具有相對應的穩定性。於是,高教出現一種矛盾:制度需要一名教師的專業,卻未必提供與其長期專業投入相稱的發展機會。
這種差距並不只存在於法規文字,也反映在臺灣高教的組織文化。大學固然是追求學術專業的場所,但校園內同時存在專任與兼任、資深與資淺、行政主管與一般教師,以及不同系所與學術網絡所形成的身分關係。某國立大學一名兼任助理教授在公開研討會發表論文時,資深教授未以其學術職稱相稱,而直接稱其為「女士」。稱謂看似細節,卻具體呈現兼任教師的學術身分如何可能被淡化。當教師具有助理教授資格、實際從事大學教學與研究,其專業身分仍可能因「兼任」而受到不同對待,問題便不只是稱呼,而是高等教育文化中的身分階序。
少子化又把這種結構差異帶進工作保障。當生源減少、課程縮減、人力調整時,以學期或學年聘任的兼任教師較容易直接面臨減課、不續聘及收入減少。現行制度甚至將學生選課是否達到開課標準與兼任教師的聘任直接連動。少子化原本是整個高等教育體系共同面對的結構問題,最後卻可能由聘任保障較弱的教師率先承擔。更值得注意的是,當學生人數同時關係學校經營、課程能否開成及教師有沒有工作,「學生不能流失」便可能形成另一種教育壓力。學生上課使用手機、學習投入不足,教師原本應依教育專業維持的課堂紀律與學業要求,也可能受到現實環境牽制。從專業身分被淡化,到減課、不續聘,再到生源壓力進入課堂,看似不同的現象,其實都反映同一個問題:高等教育中的身分差異,正在轉化為專業發展與工作機會的結構性落差。
教師資格送審制度尤其值得檢討。依現行規定,符合一定聘任及實際授課條件的兼任教師並未被排除於資格審定之外,因此問題並不是「法律禁止兼任教師送審」。真正的問題是:法規上的「可以送審」,是否等於實務上的「有機會送審」?現行制度允許各大學依大學自治訂定資格審查程序與合格基準,部分學校亦得採取較教育部規定更嚴格的標準。結果是各校對年資、研究成果、聘任方式及校內程序可能設定不同條件。同樣具有教學、研究及專業成果的教師,在甲校可能符合送審條件,到了乙校卻可能因另一套附加門檻而無法進入審查程序。
學校依辦學特色提高學術標準,本身不能直接等同違法;但大學自治也不能因此免除制度合理性的檢驗。當附加條件與教師實際教學、研究及專業能力的關聯愈來愈薄弱,甚至因學校、聘任方式或身分不同,使具有相近專業條件的教師取得截然不同的送審機會,就必須進一步檢視其法規依據、目的與手段是否合理,以及是否符合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與正當程序。問題不是學校能不能訂標準,而是教師究竟是在接受專業能力的審查,還是在接受「任教哪一所學校」所決定的機會篩選。
這也涉及臺灣高教更深層的文化問題。當教師的聘任、排課、續聘、送審與升等都必須經過校內不同層級,而學術組織本身又存在身分階序與人際網絡時,制度設計就不能只假設所有決定都會自然回到純粹的專業判斷。真正需要建立的,是讓教師的研究、教學與專業成果盡可能接受客觀同儕審查,降低非專業因素左右送審機會的可能。對於已符合中央基本資格,卻因校內附加條件無法進入審查程序者,未來可以思考建立跨校或具獨立性的專業審查管道,由相關領域學者進行專業審查,並建立利益迴避、外審委員客觀遴選及理由明確等程序。這不是以行政機關取代學術判斷,而是讓「有沒有資格接受審查」與「審查後能不能取得資格」不再混為一談。
更重要的是,教師資格改革不能走向降低標準。取得教師證者仍應持續研究、教學與專業精進;尚未取得教師證或更高階資格者,也應有公平接受審查的機會。制度真正應該比較的是專業,而不是既有身分;應該淘汰的是專業不足,而不是先讓部分教師因任教學校、聘任身分或校內制度不同,連證明自己專業能力的機會都不相同。
臺灣教育現在最值得警惕的,或許不是單純的「師資荒」,而是制度性人才耗損。中小學正在尋找願意進入校園的教師,高等教育卻有另一群已經長期站在講台上的教師,在短期聘任、減課、不續聘、身分階序與專業發展不確定中逐漸流失。當教育政策只問「哪裡還能找到老師」,卻沒有追問「為什麼願意教的人最後離開」,師資問題就只能不斷循環。
真正健全的教育制度,不是降低門檻留人,也不是用身分決定一個人的專業價值,而是讓願意教書的人有進入的機會、讓有能力的人接受公平的專業檢驗,也讓持續精進的人看得到可以走下去的路。臺灣真正缺的,也許不只是教師,而是一套願意把好教師留下來的制度。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教師荒來了,錢該砸在哪裡?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大學法學教師,民事、家事、勞動調解實務者,具法律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