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最高法院挺川普!「穆斯林禁令」爭議落幕,美憲守護者背書:總統有權這麼做

2018-06-27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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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穆斯林禁令的民眾上街示威。(美聯社)

反對穆斯林禁令的民眾上街示威。(美聯社)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6日針對爭議多時的「穆斯林禁令」做出判決,川普上任後對幾個穆斯林為主的國家宣佈旅行限制,引發諸多爭議。各級法院雖然數度阻擋川普政府、甚至給出彼此針鋒相對的見解,川普也幾度更改禁令內容,但位居美國司法頂點的9位大法官終於給出最後答案:美國總統有權以國安考量,限制外國旅行者入境—不過這是一個5票對4票的表決,顯示最高法院到最後關頭對禁令的看法仍壁壘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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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川普。(美聯社)
美國總統川普。(美聯社)

三易其令,終於過關

川普去年1月20日入主白宮後,1月27日便頒布行政命令,禁止伊朗、蘇丹、敘利亞、利比亞、索馬利亞、葉門和伊拉克7個穆斯林國家公民與敘利亞難民入境—穆斯林7國公民暫停入境90天,敘利亞難民則是無限期禁止進入美國。這項命令引發各界熱議反彈,不過川普始終堅持他是為了國家安全,雖然也幾度更改禁令內容,但歧視限制穆斯林的基調不變。

反對穆斯林禁令的民眾上街示威,要求政府不要再讓穆斯林家庭分離。(美聯社)
反對穆斯林禁令的民眾上街示威,要求政府不要再讓穆斯林家庭分離。(美聯社)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在主要意見書中寫道,根據美國的移民法令,川普在2017年9月宣佈的禁令完全在總統的憲法授權範圍之內。總統對「可能危害美國利益」的外國旅行者入境的限制措施,「毫無疑問地履行了」1965年的移民和國籍法。至於本案的起訴人—夏威夷州政府、夏威夷穆斯林協會以及三位夏威夷州公民,並未成功證明旅行禁令違反美國憲法修正條文第一條的禁止歧視宗教條款。

《第9645號總統文告》

聯邦最高法院所指的「川普在2017年9月宣佈的禁令」,指得是川普在2017年9月24日簽署《第9645號總統文告》(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9645),這也是川普政府因應各界挑戰,所發布的第三個版本的旅遊禁令。第二個版本是2017年3月6日簽署,主要是移除了伊拉克,但依舊受到層層阻礙。

該禁令禁止查德、伊朗、利比亞、北韓、敘利亞、委內瑞拉、葉門及索馬利亞8國公民入境美國。不過這些國家的被禁程度略有不同,像是敘利亞和北韓公民一律禁止入境美國,委內瑞拉則是包含部分政府官員及其家屬,其他國家多數是被禁止核發旅遊和商務簽證。今年4月美國政府表示,由於查德已符合特定安全要求,將移出禁令名單。

聯邦最高法院宣判後,數以百計的抗議者隨即在法院外聚集,高舉「對抗川普的仇恨」、「歡迎移民」的抗議標語;美國許多城市也出現示威人潮,高喊「美國這次站在錯誤的一方」。美國智庫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研究1975年至2015年美國本土發生的恐怖攻擊,結果發現這些恐攻的凶手都不是被禁6國的公民,換言之,被禁國家的公民與美國本土的恐攻毫無關係。但26日的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確實為將近17個月的司法戰畫上句點,也是川普執政以來的一次重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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