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逾期90天仍無進度 海巡署解除巡防艇契約、求償12億

2017-11-2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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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26日表示,由於慶富公司承造第14艘巡防艇逾期90天,海巡署解除契約,並向慶富求償新台幣12億餘元。圖為慶富董事長陳慶男。(資料照,盧逸峰攝)

海巡署26日表示,由於慶富公司承造第14艘巡防艇逾期90天,海巡署解除契約,並向慶富求償新台幣12億餘元。圖為慶富董事長陳慶男。(資料照,盧逸峰攝)

行政院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副總局長謝慶欽今(26)日表示,由於慶富公司承造第14艘巡防艇逾期90天,海巡署解除契約,後續未建造的巡防艇將再招標,並向慶富求償新台幣12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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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慶欽指出,慶富船廠於2013年承造28艘100噸巡防艇案,近日因出工率持續下滑,10月平均僅達13%,11月1日至19日出工率為0%,海洋總局於10月27日、11月6、11月10日、11月17日23日共5次行文預告慶富船廠及負連帶保證兆豐銀行,另監造單位船舶中心多次催促趕工後,雖有零星派工,仍因缺料問題,無具體改善,幾無施工進度。

原定4月底交船 展延至8月底仍未有進度

根據海洋總局資料,原訂與慶富於4月30日交船第14艘巡防艇,經展延工期包含颱風3.5天、廠區風災受損100天、一例一休16天,總共共119.5天,完工日期展延為2017年8月28日,截至今天中午12時為止,已逾完工期限90天,符合契約解約要件。

即日起解約 巡防艇後續建造、維護另行招標

海洋總局表示,海上執法機關迫切需要提升海域執法能量,依合約規定,自即日起與慶富船廠解除本案契約,並以書面通知慶富船廠解除契約,並將其刊登不良廠商;不予發還各項保證金,並通知連帶保證銀行撥付履約保證金、預付款還款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等全數款項。

至於已交船的13艘巡防艇後續保固及未交船的15艘巡防艇,海洋總局表示,將另行招標,所增加費用將向慶富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求償12億餘元,以確保機關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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