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女老師勇敢舉報狼師、卻被同事批「造業」!她20年來看遍校園亂象:為何做對的事這麼難?

2021-04-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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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與知情不報的,你必須意識到你就是共犯,不是無辜的人…」

對於隱匿性侵的教職員,張萍提醒:「隱匿與知情不報的,你必須意識到你就是共犯,不是無辜的人。」馮喬蘭也引澳洲研究提醒,性侵案件跟校方也有關係、校方有責任預防其發生──就瑞士學者提出的「乳酪模型」,在校園系統裡其實每個環節、每一層都有機會避免性侵案持續發生,有通報就有處理,能讓學生好好表達、法規清楚也能避免下次事件再發生,但如果一層接一層有疏漏,就會造成新的受害者不斷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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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處理狼師問題,馮喬蘭坦言不能每次都是校長老師不通報、每次人本跑去拉布條還要監察院彈劾,法律修正也是必要的。就人本推動10多年的修法,張萍說,第一改變是教師介聘辦法的修正──過去學校長期「以鄰為壑」、老師發生性侵案就調去另間學校,但後來人本請教育部修法,就讓涉案老師必須留在原校、調查確定清白才可以繼續任教,「就是逼原來學校一定要把事情處理徹底,避免狼師到處流竄。」

(圖/jim@flickr)
過去學校長期「以鄰為壑」、老師發生性侵案就調去另間學校,但後來教育部修法,就讓涉案老師必須留在原校、調查確定清白才可以繼續任教,避免狼師到處流竄(示意圖,取自jim@flickr

張萍說,人本也推動狼師必須停聘接受調查,否則當受害人舉發後老師還出現在學校,受害人面臨壓力難以想像;此外,狼師時常被處分停聘兩年、不用上班還可以領半薪,甚至一兩個月的性侵調查結束後就算性侵屬實也不解聘、領半薪到飽,這點人本也要求改進,不讓加害人領薪水這種狀況成為常態。

此外,過去教育部沒有「不適任教師資料庫」,人本也要求設立、避免一些學校把被解聘的不適任老師又聘回來。這想法也引起許多團體關注,張萍記得當時公聽會就有社福團體擔憂資料庫僅限教育體系、要是遭解聘狼師跑去社福團體怎麼辦?事實上張萍也碰過一個狼師解聘後跑去當育幼院院長,後來人本也因此要求修法,終於在2019年以後衛福部與教育部互通、避免兩邊有性侵紀錄者流竄。

2009年,人本更促成《教師法》首度修法「狼師條款」,讓犯下性侵屬實的老師可以直接被解聘、不需透過教評會決議。有些老師會覺得這是架空教評會權力,但馮喬蘭說,過去人本處理性侵案經驗就有太多不處理不通報、已通報調查屬實卻還不解聘,就連去舉發同事的老師也會被覺得「你怎麼可以這樣做」,這般文化下,教評會怎麼實現真正的正義呢?「當教評會不能保護兒童,我們就必須修法……我當時也覺得很羞愧,為什麼要解聘一個老師還要修個法?」馮喬蘭說。

修法也包括《性別平等教育法》36條,若學校教職員發現性侵事件未依法在24小時內通報、或偽造湮滅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證據,也可以處以罰鍰、遏止校園包庇文化持續;此外,人本也積極協助受害學生提國賠,畢竟孩子受害不單是狼師的問題、很多判決都指出行政管理有疏失,校方也有一份責任。

「我們除了修法希望有更多系統性檢視,這些法都是在『補破洞』,很多時候都有相關人員的敏感性不足、意識不足造成性侵事件發生……這不是挑毛病的過程,是我們重建校園應有文化的過程。」馮喬蘭最後如此總結修法工作,而張萍也提醒:「所有工作都需要大家一起去努力,不默許任何不義的事情發生。」這20年來,張萍很清楚「沉默」是校園性侵最大元凶,一個性侵案件的結束也不會只有解聘狼師就結束,要避免下個悲劇發生的關鍵,仍是不再沉默。

了解更多校園性侵真實面,請參考人本教育基金會專欄與廣播「萬千視野,照見兒童性侵」(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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