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未接受治療又殺人!法務部:會以更積極手段強制治療

2017-03-0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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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3日表示,程男因何種原因沒有準時到案接受治療,「有很多種可能」。陳明堂表示,今後會以更積極、更強勢的手段讓判決有罪的性侵犯務必接受強制治療。(資料照,取自花蓮地院檢察署網站)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3日表示,程男因何種原因沒有準時到案接受治療,「有很多種可能」。陳明堂表示,今後會以更積極、更強勢的手段讓判決有罪的性侵犯務必接受強制治療。(資料照,取自花蓮地院檢察署網站)

日前性侵通緝犯程宇涉嫌姦殺網拍女模驚駭社會,據了解,程宇2013年就曾4度性侵國中少女遭判刑,不過先前皆未依判決接受強制治療。而根據法務部調查指出,全國目前仍有將近480名性侵通緝犯,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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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性侵犯出獄後的管控及查訪,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3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1款的規定,性侵犯應定期向警方辦理報到及異動手續,目前未如期完成登記報到有27人,這27人中有19人查尋行蹤中,還有8人通緝查捕中。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3日表示,程因何種原因沒有準時到案接受治療,「有很多種可能」。

涉嫌性侵後殺害陳姓網拍女模的嫌犯程宇,過去就曾於2013年透過臉書結識國中少女,多次相約外出並4度性交。案件曝光後,程男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5個月、緩刑2年,須接受強制治療。

不過程男未如期至醫院報到,去年再度被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於今年1月19日發布通緝令。此外,程男去年也因涉嫌性侵、欺詐以及侵佔罪遭檢方多次傳召。程嫌昨(3)日晨落網後,總計身上背有7條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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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程男沒有準時到案接受治療,有很多種可能

陳明堂3日表示,程男因何種原因沒有準時到案接受治療,「有很多種可能」。目前已知程因未履行強制治療的法律義務,而曾被士林地檢署通緝。陳明堂表示,今後會以更積極、更強勢的手段讓判決有罪的性侵犯務必接受強制治療。

根據調查了解,性侵犯被判決強制治療,執行實務上有2種情形。一是收容人在監服刑,將在收人刑期屆滿時,直接由監所移送收容人到指定場所治療,另一個情形則是性侵犯未在監服刑,就必須自行前往接受強制治療,療程進行多久無法確定,全依個案來做判斷。

根據法務部統計,全國目前約有480名性侵通緝犯,在外遊走、不知去向。而針對目前登記列管的性侵加害人,北市目前登記列管的性侵加害人有389人,其中1人失聯;新竹縣目前登記列管的性侵加害人有181人,其中2人失聯;基隆市目前登記列管的性侵加害人有132人,其中1人失聯。

法規: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作業要點

二十一、刑後強制治療處所應指定區域,許可刑後強制治療受處分人於限制時間內自由散步活動。

二十六、檢察官如認刑後強制治療受處分人之再犯危險並未顯著降低,而無停止治療之必要,應儘速以書面通知刑後強制治療受處分人。最遲自收受刑後強制治療處所依第二十三點之規定檢送之相關資料時起不得超過三個月。刑後強制治療受處分人於收受送達前項書面通知後,如認檢察官執行之指揮不當,得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四條之規定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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