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南專欄:台灣科技產業是美國核心利益,豈容被赤化?

2020-01-04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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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弔詭的是習近平似乎一反慣例,經歷過大半年的香港「反送中運動」之後,竟然沒在2020的新年談話中出現「一國兩制」的對台政策繼續叫囂或宣告強化?設想,美中兩國即將於1月15日簽署第一階段貿易協議,則習近平又何必要為了台灣的《反滲透法》而節外生枝呢?也由此可以認知到,中共急於解決美中貿易紛爭的位階,實際上是遠遠高於其對台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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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鴻海創辦人郭台銘2日出席第三屆鴻海獎學鯨頒獎典禮。(顏麟宇攝)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揚言要「佔領」立法院反對「反滲透法」=,但最後偃旗息鼓。(顏麟宇攝)

美中台的三方關係的微妙演進

正因此,我們與其膠著在《反滲透法》的民主防衛機制之討論,還不如用更大的關心來探討美中台的三方關係之正在急遽進行中之演化情境。

觀諸美國在2019年內已陸續通過多項友台法案,諸如:《台灣旅行法》、《亞洲再保證倡議法案》、《台灣國際參與法案》。但直到12月20日由川普迅速簽署的《2020國防授權法》,才讓台美關係確立了實質上的「共同協防」的戰略夥伴關係。而這正是台灣這次必須限期通過《反滲透法》的最重要根本因素。

且讓我們往前回推到去年10月到11月所發生的台美大事:

10月初,美國國務院、商務部及農業部共同致函美國500大企業以及州級政府,內容談及美台關係緊密,鼓勵各級單位強化與台灣的貿易和投資關係。由此啟動了美國幾大科技巨頭開始研商投資並入駐台灣的可行性評估。

10月29日,美國參議院的院會以「無異議同意」通過《台灣盟邦國際保障與強化倡議法》(簡稱《台北法》)該法旨在透過美國對與臺灣擁有外交關係的世界各國採取實質行動,予以支持確立臺灣在國際之地位。眾院外交委員會旋於30日跟進通過眾院版《台北法》。

11月4日,美國國務院公布《自由開放的印太地區:促進共同願景》報告(A Free and Open Indo-Pacific: Advancing a Shared Vision)首次在印太戰略中提到將與「新南向政策」緊密合作,其中在「捍衛良善治理」的部分,將台灣與澳洲、日本、紐西蘭並列為優先合作的夥伴,是為台灣戰略定位重大突破。

11月15日,AIT發出「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的聯合委員會照片,這個台美合作架構今年一共辦了超過二十場的公開活動,甚至還有移至第三國舉行的培訓及會議行程。一般論者都認為美方已藉此掌握台灣金融密鑰,並因此而得以運算出兩岸和海外的非正常匯兌金流紀錄,再以之全面掌握清剿地下賭盤的情報資訊。

另外美國國防部副助理部長Heino Klinck則於11月中旬秘密訪問台灣,但行程和訪問內容均未公開。一般認為跟美國即將落實執行的《國防授權法》有關。尤其是該法案要求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在台灣大選後45天內提交報告,說明中國干預或破壞台灣選舉的行動,以及美國為阻止這些行動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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