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案公聽會 遠傳:中華電、台灣大都在數位匯流 遠傳併中嘉卻遭不公平對待

2016-12-2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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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嘉案29日重新舉行公聽會,遠傳電信總經理李彬(右)表示,遠傳以認購不具股權轉換權的公司債參與中嘉併購案,遭受不公平對待。左為遠傳財務長尹德洋。(蘇仲泓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嘉案29日重新舉行公聽會,遠傳電信總經理李彬(右)表示,遠傳以認購不具股權轉換權的公司債參與中嘉併購案,遭受不公平對待。左為遠傳財務長尹德洋。(蘇仲泓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9日針對遠傳電信以債權協助摩根士丹利私募基金併購有線電視系統中嘉,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重新舉行公聽會,遠傳電信總經理李彬表示,交通部持股逾3成的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上任後宣示將發展OTT影音串流服務,台灣大董事長蔡明忠則是以個人名義投資有線電視系統凱擘,凱擘與台灣大之間有經理人的調動,也是不爭的事實,但遠傳以認購不具股權轉換權的公司債參與中嘉併購案,卻遭受不公平對待,「如果提供債權協助併購案即違反『黨政軍條款』,以後有線電視業者難道都不能跟銀行貸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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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NCC委員會在1月27日委員會有條件通過中嘉案後,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等綠營立委,認為遠傳電信透過債權協助摩根士丹利取得中嘉,有「以債作股」迴避《有線廣播電視法》「黨政軍條款」嫌疑,因此立法院交通與經濟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經濟部投審會與NCC重審中嘉案,NCC在綠營高層施壓下被迫重啟審查,並且於今天舉辦公聽會,邀請2名見證人就中嘉股權交易案的融資架構,是否有「以債作股」迴避黨政軍條款的情形進行報告。

李彬表示,電信與傳播的數位匯流已是全球趨勢,美國AT&T併購時代華納,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與有線電視業者Comcast合併,都是最好的例子,即便政府持股3成的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也宣示結合固網寬頻與行動寬頻,推出OTT影音串流服務,另外,台灣大哥大與亞太電信也有推出類似影音視訊服務,顯示數位匯流發展趨勢,與台灣消費者期待一致。

不過,李彬話鋒一轉批評台灣在數位匯流政策的法規架構,他表示,由於台灣攸關數位匯流的最後一哩,始終沒有開放,導致有線電視成為替代網路,然而解嚴後,台灣因為訂定了最嚴格的「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限制政府四大基金間接持股的績優上市公司投資媒體產業。因此,台灣大董事長蔡明忠以個人名義投資凱擘,台灣大與凱擘之間高階經理人有互相調動,也是不爭的事實;政府持股3成的中華電信,董座鄭優也宣示要投資OTT產業。

「遠傳要求的是公平競爭環境」,李彬說,每個國家產業都應應該遵循法律,遠傳有3成外資持股,遠傳透過投資摩根士丹利公司債,協助併購中嘉,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5條外國人投資有線電視相關規定,過程遭受到如此不公平待遇,不斷被主管機關要求解釋,台灣發生這樣的事情,讓他們很難向廣大海外投資人解釋。

「如果透過投資公司債都會被質疑規避黨政軍持股規定,難道以後銀行借款都不能在有線電視產業發生嗎?」李彬說,遠傳沒有擁有任何電視台,只是為數位匯流做必要佈局準備,外界不該以偏見看待中嘉案,強迫NCC在通過20項附負擔行政處分後重新審查,「我非常期盼政府依據『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方案』,提供公平產業環境,遠傳方面也會積極配合,誠摯希望本案盡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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