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建築重建,建蔽率授權地方政府決定

2016-12-29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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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甘岱民攝)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甘岱民攝)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原先內政部版本,雖然提供危險老屋改建百分之10的建蔽率獎勵,但由於目前多數老舊公寓的建蔽率在60-80%,和納入都市計畫區域建蔽率45-50%差距頗大,考量部分老屋改建後一樓店面所有人,仍希望維持一定營業面積,內政部決定採納縣市政府意見,同意在老屋改建的建蔽率部分,授權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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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敬群:30年以上老屋依據過去經驗值,危險房屋大約有3、4萬棟

花敬群表示,根據內政部統計,30年以上老屋依據過去經驗值,危險房屋大約有3、4萬棟,總共有數十萬戶家庭居住,為避免台南維冠大樓事件再度發生,內政部希望在地震來臨之前積極辦理老屋改建。因此決議將《老舊建築重建獎勵條例》與《都更條例》脫鉤處理。

營建署署長許文龍表示,《老舊建築重建獎勵條例》,適用對象為依據建築法與災害防救法通知強制拆除、逕予拆除者,依據安加固園計畫由建築師公會或技師公會性能評估後,有危險之虞的30年以上屋齡老舊建築物,為了擴大改建面積,該條例允許老舊建築物合併鄰接建築物基地或土地共同辦理都更,但鄰接建築物基地面積不得超過老屋面積,且必須獲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

有別於週一(26日)行政立法協調會版本,今天在行政院通過草案,屋齡40年以上,沒有升降梯設備老屋,排除在本條例獎勵範圍之外。

由於房改聯盟在內政部公佈初步版本後,認為該條例與新北市「簡易都更」非常類似,以目前「簡易都更」申請件數來看,由於該條例要求老屋改建必須獲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房改聯盟認為,該條例上路後,對帶動產權複雜老舊建築物改建的效果有限,受惠的只有產權相對單純甚至獨棟獨戶的老屋。

花敬群:產權複雜建築 仍採都更模式

對此,花敬群強調,簡易都更申請件數並沒有非常不理想,目前已有7個案子獲得審議通過,汐止車站對面的15樓都更案也即將落成,《老舊建築重建獎勵條例》主要係針對「危險建築」,提供加速重建的獎勵,「危險與否才是大家最在乎的,希望透過法案,引導民眾檢視房子安全性,大家誠實去面對」,但產權複雜的案子,還是得走都更程序。

至於危險住宅定義,未來內政部會建立「建築物性能評估指標」,依據上述指標不及格的建築,未來先透過「安家固園」計畫,由建築師公會與技師公會進行專業評估,確認為危險建築後,即符合獎勵條件,在申請改建過程,將不是走都更程序,而是走建築執照申請程序,申請流程縮短到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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