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兩間房子,地價稅優惠只能選一間嗎?不少退休長輩擁有不只一處房產,可能將其中一間留給成年子女居住,卻不知道第二間也有機會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優惠稅率。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原則上只能有一處住宅享有優惠;但如果第二處房地有年滿18歲的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符合規定的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居住,且符合其他自用住宅條件,經申請核准後,就能不受一處限制。
不過,子女不是只要在當年度滿18歲,就能讓家中第二間房子享有優惠。台中市稅務局2026年10月28日公布案例,一名張先生年初又買了第二間房,為了讓兩處都享有地價稅優惠,便將女兒戶籍遷入新家。沒想到女兒雖然在2026年12月1日就滿18歲,但9月22日審核基準日當天仍未成年,因此張先生2026年只能有一處適用優惠稅率。 究竟第二間房如何申請地價稅優惠?除了成年子女設籍,還有哪些資格與時間限制?
家中有2間房,地價稅只能1間享優惠?稅務局揭關鍵:成年子女設籍可不受限制
根據《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符合條件的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可按千分之2優惠稅率課徵,相較於一般用地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的累進稅率,稅負有明顯差異。
不過,法規也明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者,原則上以一處為限。因此,即使夫妻名下各有一間房子,且分別設立戶籍,也不代表兩間都能自動享有千分之2優惠稅率。
台中市稅務局說明,如果土地所有權人另有第二處以上房地,並由已成年、年滿18歲的直系親屬設籍居住,例如成年子女、成年孫子女、父母或祖父母等,且房屋沒有出租、營業,其他條件也符合規定,便可申請讓第二處房地同樣適用優惠稅率。
財政部《自用住宅土地好康報您知》也說明,若名下有多處自用住宅,其中一處由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受扶養親屬設籍,其他住宅則由符合規定的成年親屬設籍,在面積、使用情形等條件均符合規定下,可以不受一處限制。
此外,民法成年年齡自2023年1月1日起由20歲下修為18歲,因此,年滿18歲的成年子女已可符合第二處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的設籍年齡條件,不必等到20歲。
女兒2026年12月滿18歲,為何第2間房仍不能減稅?關鍵是9月22日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2026年10月28日公布一項案例,張先生原本在台中市已有一處房地,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今年年初,他又在台中市購買另一處房地,希望第二間也能適用千分之2優惠,因此將女兒的戶籍遷入新購住宅。
然而,張先生的女兒出生於民國97年12月1日,也就是2008年12月1日,直到2026年12月1日才滿18歲。雖然女兒在今年底就會成年,但依稅務局規定,成年與否並不是看年底或地價稅繳納時的年齡,而是以當年度地價稅優惠的審核基準日判斷。
台中市稅務局指出,2026年審核基準日為9月22日,也就是地價稅開徵40日前。張先生女兒在當天尚未滿18歲,仍屬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因此2026年度無法利用女兒成年設籍的例外規定,讓第二間房子再取得一處自用住宅用地優惠。這也代表,對於今年剛滿18歲的子女而言,生日落在哪一天,可能直接影響父母名下第二間房子能否在當年度適用優惠。
依稅務局說明,受扶養親屬是否成年,須以9月22日審核基準日當天判斷;若當年度審核基準日前尚未滿18歲,即使年底前成年,也不能因此取得當年度的第二處優惠資格。 若日後年齡及其他條件均符合,仍可依規定申請後續年度適用。
第2間房地價稅如何適用千分之2?還要符合設籍、無出租及面積限制
雖然成年子女設籍能突破自用住宅用地的一處限制,但並不代表只要把孩子的戶籍遷入第二間房,就能直接取得優惠。
依《土地稅法》第9、17條,以及財政部公布的申請規定,自用住宅用地必須同時符合數項要件。
1、住宅必須有符合規定的親屬設籍。 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於該住宅辦妥戶籍登記。若是利用成年親屬讓第二處不受一處限制,則須由符合規定的成年親屬設籍居住。
2、房屋不能出租或作為營業使用。 即使已有成年子女設籍,若住宅實際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仍可能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如果只有部分空間供營業使用,則須依實際用途判斷可適用優惠的範圍。
3、地上房屋所有權人必須符合親屬關係要求。 房屋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不能僅因為有親人設籍,就忽略房屋與土地的所有權關係。
4、土地面積不得超過法定優惠範圍。 都市土地適用優惠稅率的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則以700平方公尺為限,約211.75坪。
台中市稅務局指出,如果名下有第二處以上房地,仍須留意適用優惠的土地面積合計限制,並不是每增加一間房子,就可以重新取得一份300平方公尺或700平方公尺的優惠面積。
符合上述條件後,土地所有權人仍須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經審核通過才能適用千分之2稅率。
成年子女搬離第2間房,地價稅優惠會取消嗎?稅務局提醒戶籍變動風險
除了取得優惠的條件,成年子女日後是否繼續設籍,也會影響父母名下第二間房子的地價稅。
台中市稅務局2025年8月19日曾分享,部分民眾名下有兩間房屋,原本都按千分之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而且夫妻仍分別在兩處設有戶籍,卻因成年子女將戶籍遷出,導致其中一處失去原本的優惠資格。
稅務局解釋,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原則上只能適用一處,如果第二間房子原本是因為有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居住,才不受一處限制,當這名成年親屬遷出戶籍,或原本符合規定的親屬關係消滅,就可能不再具備第二處優惠資格。
依稅務局說明,若因此失去適用條件,該處土地應自次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的稅率課徵。
因此,家中若有多處房屋已獲核准自用住宅優惠,除了確認每年稅單金額,也應留意成年子女、父母等設籍人的戶籍有無變動,避免原本符合規定的住宅日後失去優惠。
2026地價稅11月30日截止!第2間房現在申請,何時才能享優惠?
2026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至於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優惠稅率,依《土地稅法》第41條,土地所有權人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度開始適用。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2026年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申請期限為9月22日。因此,民眾如果直到11月收到地價稅單,才發現第二間房子符合成年親屬設籍的條件,現在仍可提出申請,但逾期的新申請經核准後,原則上須從2027年度起才能適用優惠。
申請人應為土地所有權人,可透過土地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臨櫃辦理,或使用地方稅務局網站提供的線上申辦服務。
依我的E政府公布的申請資訊,民眾應填寫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資料,並依個案提供戶口名簿影本、地上建築物所有權證明或使用執照等文件;若是由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設籍,也須依規定提供相關戶籍資料供審核。
此外,已經核准適用優惠稅率、且土地使用情形與相關資格沒有改變者,原則上無須每年重新申請。但如果因成年子女遷出、住宅出租或營業等情況,導致原本符合優惠的原因消失,仍應依法向稅務機關申報。
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資格疑問,可撥打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洽詢。至於今年是否符合成年親屬設籍的條件,仍應以當年度審核基準日及個別房地實際情況為準。
Q1:夫妻名下各有一間房,分別設戶籍可以兩間都享地價稅2‰嗎?
不一定。依《土地稅法》第17條,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原則上只能有一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如果第二處另有成年子女、父母等符合規定的成年親屬設籍居住,且符合其他條件,才可申請不受一處限制。
Q2:小孩2026年12月才滿18歲,第二間房今年可以減地價稅嗎?
不能僅憑年底滿18歲取得2026年度第二處優惠。台中市稅務局指出,2026年成年認定基準日為9月22日,當天尚未滿18歲者,仍屬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無法利用成年子女設籍規定增加一處優惠。
Q3:家裡有2間房,地價稅優惠面積是每間都能有90坪嗎?
不是。財政部說明,自用住宅用地適用2‰稅率,都市土地以合計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為限;非都市土地以合計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為限。不是每增加一間房,就能重新取得一份優惠面積。
Q4:原本靠成年兒子設籍讓兩間房都有優惠,兒子遷出後會被取消嗎?
若成年兒子遷出後,第二處沒有其他符合規定的成年親屬設籍居住,可能失去不受一處限制的資格。台中市稅務局指出,原先核准的第二處優惠若因此不再符合規定,應自次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Q5:2026年11月才發現第二間房符合地價稅優惠,現在申請還來得及嗎?
可以提出申請,但2026年度新申請期限已於9月22日截止。依《土地稅法》第41條,逾期申請經核准後,原則上自2027年起適用,不能直接追溯讓2026年第二間房享有新申請的優惠。
資料來源: (相關報導: 退休爸想把房子給兒子、土地給女兒!地價稅5000元暴增到25000元?稅務局揭1關鍵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