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或交換學生的選擇
為人父母,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盡力幫兒女圓夢,這是身為父母的責任感,以及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希望子女未來的成就比自己更好。蔣萬安身為台北市長,也是父親,當孩子有所期待,爸爸幫忙實現,至於實現的方法,這是父母的責任,與孩子毫無關聯。社會大眾比較想要知道的焦點,為何非要選擇台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而不是直接到美國念高中,或者去遊學一年?
拿什麼簽證去美國念書,不是看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規定,而是要遵守美國的學生簽證規定,由政府補助的短期留學或交換學生,就是J-1簽證,不是M-1也不是F-1簽證。重點是在完全自費或政府補助,並非台北市政府有無規定簽證種類。有個疑問提供蔣市長參考,如果孩子堅持要到美國念書,為何不直接送他到美國留學?
履行選送義務就沒有特權
依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規定,獎學金補助額度,一般學生(含具原住民身分者)的家戶收入,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淨額的課稅級距未達20%者,補助新臺幣20萬元;課稅級距為20%以上者,補助新臺幣7.5萬元。蔣萬安自己承認補助金額7.5萬元,可見財力足夠,所得稅在20%以上,絕對有能力負擔孩子在美國留學。
次者,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返國後學習銜接及學分認證,依中央法規及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外學習學分抵免及成績採計實施要點,由各校註冊組辦理。選送學習期間的成績不列入在校成績評比,例如不適用於大學繁星計畫、畢業生市長獎。藉由教育局的交換學生學習計畫,頂多享有學分抵免及認證的好處,未來若要在台灣就讀大學,未必有絕對的優勢。
教育局的交換學生計畫,選送地點為加拿大者,由卑詩省 Campbell River 指定單位、Coquitlam
教育局承辦,選送地點為美國各州公立高中者,由台北市教育局承辦。不選加拿大而選美國,承辦機關是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難免落人話柄,如果孩子願意到加拿大當交換學生,蔣爸爸可以做出更好的選擇。
報名甄選的資料之一,必須有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也需要父親與母親的簽章(家長同意書)。蔣市長說他有揭露相關事項,依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0月13日北市教中字第11431028071號函頒),他確實揭露了兒子的爸爸是蔣萬安。搭配學校初選、父親姓名,兩者結合後,誰看了都會想到或猜到這位蔣萬安就是台北市長,不是同姓同名的其他人。如果是書審委員、口試委員,無論教育局內部人員或外部聘請人員,是否擔心自己的評分,會不會帶來其他不能預期的負面影響。這時候不是特權的問題,而是人性保護自己,趨吉避凶、減少麻煩的避險行為。
什麼是特權,簡單講,就是無需競爭就能獲得利益,而且保證獲得利益。這個交換計畫,要由學校先辦理初選,初選有推薦順序,如果有特權涉入,推薦順序是可以參酌的證據。這項資料可以是個資範圍依法保障,但是面對政治爭議,蔣市長可以考慮是否公開。有沒有特權涉入,很難有直接證據,只能從目的與手段衡平考量,蔣爸爸可以考量把孩子直接送去美國念書,或者請孩子考慮甄試加拿大學校,而不是透過教育局的交換計畫去美國短期念書,至於放棄補助金額,教育局依舊是承辦機關。若要為孩子圓夢,身為政治人物的蔣萬安,兒子沒考慮的事,爸爸要主動著想。合法合規是基本要求,政治人物的子女,無須承擔父母的政治壓力,但是利益迴避與公共資源利用的衡平上,社會大眾難免自問,如果不是政治人物的子女,能不能公平享用公共資源,尤其名額有限的特定條件下,公平只是廉價的請求。
台北市教育局的交換學習計畫,並非特別針對經濟弱勢者,補助至多3名為原則,每名補助70萬元。補助期間為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教育局負責通知錄取學校與寄宿家庭,返國後必須繳交學習檔案,有義務提供個人經驗,協助輔導爾後申請參加該計畫之學生,並且要配合教育局出席相關活動、進行心得分享。選送學生且應主動協助就讀台北市學校的國外交換學生,進行入學引導,以及提供在台灣的生活諮詢,另需擔任台北市辦理國際活動時,接待外賓的儲備義工。有無特權,目前太早定論,等明年6月後,新的學年度開始,再看看老爸是否仍為市長,兒子有無免除選送學生的義務。
爸爸不用心會讓孩子操心
蔣市長處理這件事情,風險管控不及格,自己無法清楚表達選擇考量,讓殷瑋成了代理爸爸,也沒有同理考量其他同為父母的立場,他們也想為自己的孩子圓夢。是否特權,尚無定論,只是爸爸圓夢,卻讓兒子上戰場,身為爸爸又是市長,自己的家事說不清楚,需要研考會主委代為回答,到底誰是爸爸?誰應該保護孩子?蔣市長的分心,對孩子不用心! (相關報導: 陳時中稱蔣萬安「面腔歹看」挨轟容貌羞辱 游盈隆化身台語老師:客觀形容非人身攻擊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自由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