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台灣街頭,常會遇到一種很熟悉的景象:明明沿著同一排騎樓往前走,腳下卻一下高、一下低,有的只差幾公分,有的甚至得跨上一階。對一般行人來說可能只是走路不方便,但對推嬰兒車、拉行李、使用輪椅或行動不便的人而言,一小段騎樓就可能變成一道道障礙。究竟台灣騎樓為什麼總是高高低低?其實不能一概歸咎於當年工人「隨便蓋」,背後牽涉不同年代的建築、道路高程、防淹水需求、地形條件,以及延續超過百年的騎樓制度。
台灣騎樓為什麼高低不平?同一排房子可能差了好幾十年
想知道騎樓為什麼高高低低,首先要理解一件事:眼前看起來連成一條的騎樓,並不是像一般人行道一樣,由政府一次蓋完的一整條公共設施,而是由沿街一棟棟建築物的騎樓空間串接而成。同一條街上的房屋,可能有人數十年前興建,有人後來拆除重建,也有人經歷過增建或改建。每棟房子興建時所面對的道路高程、地形與法規條件未必相同,一棟棟接起來後,就可能形成今天看到的落差。
苗栗縣政府過去推動騎樓整平工程時就指出,當地騎樓出現高低不平,其中一項原因就是「建築物興建時間不同」;早期部分民眾為了避免大雨淹水,也會墊高建築基地,因此造成相鄰騎樓高度出現差異。換句話說,今天走路時跨過的一個階差,有時反映的其實是一棟房子數十年前面對的都市環境與排水問題。
房子沒變,道路可能已經變了!新舊建築因此接不起來
除了房屋興建年代,另一個關鍵因素就是「道路高程」。現行《市區道路條例》第9條規定,市區道路兩旁建築物的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應配合道路高程建造,不得與鄰接地面高低不平。
然而,同一條街上的房屋並不是同時興建,道路也可能尚未在同一時期完成開闢。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騎樓無障礙化研究》指出,有些建築物興建時,計畫道路雖已有規劃標高,但道路尚未開闢完成,當時的騎樓只能遷就既有道路高程;等道路完成開闢後,後來新建的建築物再依新的道路條件興建,就可能與早期騎樓形成銜接高差。研究也指出,已完成建築與尚未興建土地日後開發銜接,以及騎樓與人行道並非同時施作,都可能造成高低落差。
因此,老房子一直留在原地,旁邊土地或建物若在多年後才開發、拆除重建,新舊建築所依循的道路條件便可能不同,兩邊騎樓銜接時就容易出現落差。基隆市政府相關研究同樣指出,受到道路高程與不同時期建築影響,騎樓高程可能無法順利銜接,使人行空間的連續性中斷。看似是一條連續的人行空間,腳下其實可能拼接了好幾個世代的建築。
台灣騎樓已有百年歷史,清末就出現「亭仔腳」
到了日治時期,亭仔腳進一步被納入法規與都市管理制度。1900年臺灣總督府公布《臺灣家屋建築規則》,規定特定道路旁興建房屋須設置具有遮蔽功能的步道,相關寬度與構造由地方政府規範,被視為台灣亭仔腳制度法制化的重要起點;1936年《臺灣都市計畫令》公布後,相關制度再進一步納入都市計畫體系。因此,今天台灣街頭習以為常的騎樓,其實是從清末街屋、日治時期都市規劃,一路延續到戰後城市發展留下來的空間。
看起來像公共人行道,許多騎樓其實位在私人產權範圍
騎樓還有一項容易讓人誤解的特性:它具有供公眾通行的性質,但許多騎樓本身仍位在私人產權範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64號解釋指出,供公眾通行的騎樓,其所有人並不因此完全失去管理、使用、收益與處分權,只是利用方式原則上不得妨礙公眾通行;解釋文也指出,依法形成的騎樓具有供公眾通行的義務。也就是說,一整排大家每天走過的騎樓,看起來像一條公共人行道,背後卻可能牽涉許多不同建築物與所有權人。這也使老舊騎樓整平比一般道路工程複雜許多。
現在新建築的騎樓還能各家自己決定高低嗎?原則上不行
看到這裡可能有人會問,既然騎樓高低不平這麼難走,現在興建新建築時,騎樓還可以各家自行決定高低嗎?原則上其實不行。現行《建築法》第43條規定,建築物設有騎樓時,其地平面不得與鄰接騎樓地平面高低不平;只有因為地勢關係,並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時,才能例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7條也規定,經指定留設的騎樓,地面應與人行道齊平;沒有設置人行道時,則應高於道路邊界處10至20公分,表面鋪裝必須平整,騎樓範圍內不得裝置台階或阻礙物。今天的法規方向本來就是希望騎樓形成連續、平整的通行空間,而不是讓每一戶任意決定高度。
老騎樓高低不平怎麼辦?法律也有整平與改善機制
至於早年已經存在的騎樓落差,現行制度同樣有處理機制。《市區道路條例》第9條規定,市區道路兩旁建築物的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應配合道路高程建造,不得與鄰接地面高低不平;若因早期建造時沒有指定高程,或受到特殊地形影響而無法齊平,主管機關可以依都市發展需要指定路段統一重修。若屬擅自改建造成不符標準或阻塞,則可要求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限期改善。
另外,《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第9條也針對既有騎樓與無遮簷人行道未與鄰接地面齊平的情況訂有統一重修機制;若經政府整平後又遭擅自改建,造成不符標準或妨礙行人通行,同樣可被要求改善。因此,台灣今天看到的騎樓落差,不能全部視為「合法的歷史遺跡」。有些確實來自早期建築、地形與道路條件,有些則可能與後續自行改建有關,仍須視個案判斷。
既然有法規,為什麼政府不把所有騎樓一次整平?
問題在於,已經存在幾十年的建築,很難像重新鋪一條柏油路一樣直接全部剷掉重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指出,騎樓整平受到私人產權影響,施工前必須徵詢所有權人意見,並以完整街廓作為整平的基本單元;如果相鄰建築高差過大,或受到原有建築結構限制,也未必能直接整成同一高度,只能採取順接或其他替代方式改善。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城市多年來持續推動「騎樓整平」,卻很難一次讓整座城市的騎樓全部變成同一高度。因為政府面對的並不是一條單純的人行道,而是一棟棟不同年代、不同結構、不同產權狀態的建築。
台灣騎樓高高低低,其實像一條沒有被擦掉的城市時間軸
所以,下次走在台灣街頭,看見騎樓突然高了一階、走幾步又降下來,背後可能遠比「當年怎麼沒有蓋好」複雜。有些房屋興建於數十年前,有些後來重新改建;有些為了防止淹水而墊高基地,有些受到地形及道路高程影響,也有部分落差可能來自後來的自行改建。
從清末的「亭仔腳」、1900年的《臺灣家屋建築規則》,一路到今天的《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與騎樓整平工程,台灣騎樓高高低低的樣貌,某種程度上就像一條沒有被全部擦掉重畫的城市時間軸。只是隨著高齡化、無障礙環境與行人安全愈來愈受到重視,過去大家習慣「多抬一下腳」跨過去的騎樓高差,如今已成為城市必須逐步改善的公共通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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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典藏網〈臺灣的街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築法》第43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7條及騎樓相關函釋;《市區道路條例》第9條;《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第9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64號解釋;苗栗縣政府騎樓整平相關資料;基隆市政府騎樓相關法規及研究資料;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騎樓整平相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