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總統直選,一般視為臺灣擺脫「威權統治」,開始「民主化」的指標。2000年出現第一次政黨輪替,之後又順利完成第二、三次政黨輪替,象徵臺灣在2010年代已進入「完全民主」的階段。差不多就在2000年之後,為了呼應民主化進程,如何回顧、反省、批判威權統治,逐步獲得了關注,而「轉型正義」即是其中最為關鍵的行動。
參考國際社會進行「轉型正義」的目標及項目,大抵包括四個重點:一、針對受害者的名譽回復、權利回復及財產補償;二、針對加害者、加害體制的批判及究責;三、針對真相的調查與公開;四、提升民眾針對侵害人權現象的敏覺能力,持續深化民主。若依此衡量臺灣將近30年推動轉型正義的作為,可以發現主要集中在前三項,但仍有努力改善的空間,尤其是不少政治檔案、情治機關機密檔案迄今還未能徵集,或解密,延宕主要出在當年許多自願或被迫參與監控、告密的人士仍然健在,甚至素孚眾望,揭露真相所可能引發的風暴難以預期。
然而,當真相無法逐一揭露時,受害或加害的詳情怎可能細究呢?
轉型正義原來的高尚理想,其實是「尋求和解」,以及「確保不義不再發生」。就此而論,在上述轉型正義四個重點中,「尋求和解」當以前三項為基礎,而第四項最大作用即在「確保不義不再發生」。可惜的是,近30年來推動轉型正義,不少人的動機參雜著謀求「當前」政黨競爭、政治鬥爭利益的極大化,執政的民進黨甚至打著「轉型正義」大纛,醉心於從「過去」提取政治資產,透過國家機器展開政治追殺,連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私底下都曾以「東廠」自詡。
至於國民黨,背負「過去」實施威權體制的歷史包袱,加上面對「當前」激烈的政治鬥爭,以至閃閃躲躲、進退失據。正因為各方的目光多停留在「當前」,連一切根源的「過去」都鮮少正眼凝視,更何況轉型正義第四個重點:「提升民眾針對侵害人權現象的敏覺能力,持續深化民主」,這種放眼「今後」的關注,現在哪有閒暇顧及呢?
如果倡議「轉型正義」,竟然連釐清「過去」的檔案都還有諸多遮掩,甚至「政治鬥爭」的意圖蓋過了「真相還原」,造成相關歷史的扭曲虛構或斷章取義,我們就可以發現:臺灣社會的歷史素養有待加強。
首先,無論1996年的總統直選,或是2000年以後的政黨輪替,都奠基於1990年代一連串的政治改革,民間社會運動、「黨外」與執政的國民黨各有貢獻,最終更是以和平手段完成體制內的變革,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的局面。因此,「民主化」不應是截然劃分的,不存在著所謂「分水嶺」,而是由一個個「里程碑」逐步構成,更不是某一人物、某一團體可專擅居功。
(相關報導:
114下半年學年度行事曆》3大連假、寒暑假放假開學時間!教育部宣布這3天要補課
|
更多文章
)
其次,轉型正義主要是針對1947至1991年「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時期」大規模侵害人權行為所展開的彌補工作,當時的時空背景是兩岸嚴峻的軍政對峙形勢,國民黨政府為了肅清潛伏的匪諜,採取嚴厲手段,結果雖然破獲許多真匪諜,但過程中也發生不少誣陷、羅織罪名的情事,司法迫害、政治追殺,製造許多的冤獄、政治犯、黑名單。這就是轉型正義工作要加以批判、彌補、導正的所在。
然而,這個工作不應該以去除歷史脈絡的方式處理,只是將這段歷史視為漠不關己的「他者」,然後再以一付純然無瑕、正義凜然,乃至見獵心喜的心態行事,以至於失去自我思辨與省察的能力。
當前兩岸對峙情勢再次嚴峻,民進黨政府及某些「公民團體」在毫無理據的情形下,將在野政黨或不團結於執政者羽翼下的人視為「雜質」,乃至中共同路人或協力者,採取司法迫害或政治追殺,無差別攻擊不同意見的人,直接否定其發言權利,種種舉措,已導致轉型正義兩大理想,無論「尋求和解」或「確保不義不再發生」,差不多都落空了。這不啻是推動轉型正義將近30年來最大的荒謬與悲哀。
如何才能重拾轉型正義原來的高尚理想,在「不義」鋪天蓋地、無所不用其極地展開之前,在「獨裁」還未成為事實之前,多數人民足以防微杜漸,針對任何個人、團體,尤其是政府侵害人權的行為,具備敏覺、批判、不服從、反抗的能力呢?從根本而言,這就是「轉型正義教育」亟待實現的目標。
當我們檢視2018年定案的《108課綱》時,卻發現只有在高中歷史選修課程中才出現「國家暴力與轉型正義」這一個單元,但內容極為簡陋,而公民與社會課程則沒有任何直接的安排。事實上,國家教育研究院針對「轉型正義教育」的研究,直到2020年之後才開始啟動,希望能夠規劃出合適的指引,以便發展教科書內容。
目前課程綱要幾未著墨「轉型正義」課題,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現實政治鬥爭的糾纏還沒有波及到教育中,憂的是如果沒有深刻的歷史思辨作為基礎,將來放進「轉型正義」課題,能否與現實政治鬥爭的糾纏保持超然的距離呢?
「轉型正義教育」勢必以歷史、公民與社會兩課程進行跨學科的統整規劃。歷史課程著重在時空脈絡中理解臺灣為何會出現威權統治時期,比對人權內涵的時代演進,探討國家機器侵害人權的現象,分析遭受人權侵害的群體是否存在族群、身分地位等差異,思辨過去威權統治侵害人權的歷史在今日具有什麼意義,考察從威權統治轉向民主化的原因與過程,以及批判以兩岸軍政衝突為由而實施威權統治並剝奪人權的合理性等議題。
在歷史課程以「理解歷史真相」為主的基礎上,公民與社會課程應著重於反思在民主轉型後回溯追究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行為的必要性,了解人權無分族群、身分地位、性別等差異的真諦,探討揭露侵害人權的真相是否有助於加害者與受害者的和解,思辨過去任何形式的威權象徵在今日應採取何種方式處理比較妥適,理解轉型正義行動與避免威權統治再次發生的關聯性,辯論「總統」職位缺乏明確制衡機制的憲政民主風險,以及認知持續敏覺現今社會中侵害人權現象的意義等議題。
衡諸歷史,「民主化」從來都不可能一直是筆直的康莊大道,途中時不時就會出現破損、斷裂,墜落回到一黨專政的局面。面對臺灣過去威權統治的歷史,我們不能只是選擇性的記憶、肆意擷取於己有利的片段,而應該盡力周延地加以思辨、批判、洞察其意義與教訓。
歷史,不是用來動員的,無論理由是為了紀念或鬥爭。歷史需要對話與論辯,需要集體的回顧及反省,我們才能從中獲取智慧,防止再度犯錯,讓轉型正義的行動不會造成社會繼續分裂,並且得以進一步深化民主。
在臺灣社會目前瀰漫著清算、報復及鬥爭的氛圍中,實施轉型正義教育已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