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就能自己買房?應該是靠爸媽吧?」這是許多人看完新聞的第一反應。但真相卻是——這對父母從孩子7歲起,就開始一場10年的精心佈局:每年善用「贈與免稅額」,夫妻各匯約200多萬元到「孩子專戶」,每一筆都誠實申報,依法累積,10年後,帳戶累積了4000多萬,孩子完全有能力「自己」買房,這不是運氣,而是提早規劃的力量——早開始、每年合法、全部留痕。
長期規劃,稅務有餘裕
很多家庭到孩子成年才想幫忙買房,但贈與一次大量現金,就會立刻面臨高額稅負。
其實,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是244萬元(2025年標準),夫妻兩人合計488萬元,10年下來接近5000萬元。
當國稅局查帳,父母可以理直氣壯:
「這些錢都分年申報、依法贈與,都是孩子自己的資產。」
這就是:「讓資產轉移,走在制度上,而不是走在邊緣。」
短期操作:看似聰明,卻潛藏稅務陷阱
然而,有些子女決定要買房,沒有10年可以慢慢累積。
此時,若一次拿現金幫孩子買房,就會被認定為贈與,全額課稅。
怎麼辦?
有些父母會選擇:先買房,再把「房子」贈與給孩子,用房產的公告現值申報贈與,比市價低很多,一次移轉所有權,節省贈與稅,但這種方式,看似完美,卻藏著另一個「高稅地雷」!
媽媽用免稅贈與送房,兒子反被課700萬房地合一稅!
有位媽媽,把市價3000萬的房子,以公告現值1000萬贈與給兒子,夫妻分2年贈與給兒子,省下贈與稅。
結果3年後,兒子因資金需求,將房子以原價3000萬賣出。
國稅局認定的成本只有公告現值1000萬,瞬間產生2000萬的「帳面獲利」。
持有未滿5年,適用35%房地合一稅率,稅單金額超過700萬元。
當初省下的贈與稅,結果全部被補回來,還多繳幾百萬。
這時候,很多人才會想:「當初省下的贈與稅,好像不值得?」
R姐專業提醒:轉移資產,不只是數字計算,更是人生規劃
房子送出去之前,不只是「省稅問題」。
還要想清楚:
.會不會短期出售?
.會不會用來換屋或貸款?
.如果孩子未來經濟壓力大,怎麼因應?
最適合你的做法,不一定是隔壁鄰居的那一套。
若能長期規劃、分年贈與現金,未來由孩子自行購屋,取得成本就是市價,再出售時稅負會較低。
若選擇贈與不動產,就要先盤點「未來持有計畫與出售風險」,避免因短期脫手而損失更多。有遠見的資產規劃,值得你用10年準備。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 廖嘉紅-繼承與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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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