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立法院新會期展開,「7天假的復活」再度成為熱議話題,其中,國民黨已將「恢復7天國定假日」列為重點法案,並獲得民眾黨支持,試圖討回「2017年1例1休修法」時遭刪減的假期。
7天假是哪7天?
7天假是什麼?根據2016年行政院提出「1例1休、砍假7天」的《勞基法》草案,自2017年正式取消以下7天國定假日,具體包括:
- 1月2日 元旦隔日
- 3月29日 青年節(革命先烈紀念日)
- 9月28日 教師節
- 10月25日 光復節
- 10月31日 蔣公誕辰
- 11月12日 國父誕辰紀念日
- 12月25日 行憲紀念日
7天假當初為什麼會被砍掉?
過去勞工每週僅有1天例假,工時高達每週48小時,直至2001年,公務人員開始實施周休2日,而此時勞工工時則是雙周84小時,也就是每兩周有一個周六要上半天班。此後,由於公務人員、勞工的工時規定不同步,不少勞工開始要求比照公務人員全面實施周休2日,以達工作、家庭生活平衡。
2015年,當時馬英九政府研議將勞工雙周84小時的工時,改為每周40小時,以實現全面周休2日,但也同步修正《勞基法》將原有的19天國定假日改為12天,也就是砍掉7天假。
蔡英文雖在2016年總統大選前,向勞團承諾不砍7天假。然而民進黨在國會取得絕對多數席次後,立法院不予備查「砍假命令」,根據法規,行政機關若未在2個月內更正、廢止該命令,則該命令於2016年6月自動失效。
換言之,2016年這一年,由於「砍假命令」在6月失效,勞工仍可放9月28日教師節、10月25日光復節、10月31日蔣公誕辰、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這五天假(1月2日元旦隔日、3月29日青年節因已過而未受影響)。
此舉引發企業界極度不滿,7大工商團體召開記者會表達強烈抗議,指控民進黨政府推翻了「7天國定假日只紀念、不放假」的勞資協商共識,並宣布中止與政府、勞方的所有協商。
最終,行政院提出「1例1休,砍假7天」的《勞基法》草案,儘管勞團強烈反對,仍於2016年12月以「全國國定假日一致性」為由拍板定案,自2017年起正式取消7天假。
周休2日為什麼又變成1例1休?
至於周休2日為何變成「1例1休」?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內至少應有1日休息,作為例假,可是,因為當時修法時刪除了7天國定假日,卻仍維持「7日1例假」,並未強制規定勞工每週休2天,雇主仍可安排勞工每日工時為6小時40分鐘,每週工作6天,導致勞工並未真正享有周休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