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女子2017年就讀某大學時,因愛慕男老師而開始頻繁寄送電子郵件給對方表達愛意,甚至在留言板留言,即使被老師多次勸阻仍無效,更離譜的是,女子休學後仍持續騷擾老師長達6年,最後甚至來到學校逗留,迫使老師不得不報警。法院認定女子的騷擾行為影響男老師正常生活,一審判處拘役50日,案經上訴後,高院改判拘役40天,全案定讞。
愛上帥老師!她騷擾6年「狂寄電郵還逗留學校堵人」
根據判決書,台北一名蔣姓女子2017年間在台北市某大專院校就讀後,認識該校的某位男老師阿凱(化名),對老師心生愛慕的她後來開始以寄發電子郵件的方式,向老師傾訴心中想法,更不時透露對阿凱的愛意,郵件還會寫下「對了,從我認識你開始,每天我醒來眼皮子都還沒打開,大腦就都要先播一遍你的名字」、「在夢裡的你常常對我笑得很開心,我也是」等語。
阿凱一開始還對蔣女婉言勸阻,並表示不會與其發展非師生間關係,但勸阻完全無效,阿凱只好尋求校方處理。蔣女則於2018年9月、10月間休學,但此後還是不斷給阿凱寄送電子郵件,或透過學校網路平台所設的留言板留言,持續對阿凱傳達愛意或抒發未獲男方回應的內心痛苦,但阿凱始終對此置之不理。
不料,蔣女後來越發變本加厲,對阿凱的電子郵件騷擾長達6年,更在2023年10月21日晚上9時30許,前往阿凱任職的學校逗留,期間寄出的電子郵件內容也開始充斥對阿凱的愛意、與性有關的內容,最終逼得阿凱忍無可忍,決定報警處理。
對此,蔣女在庭上對於寄送電子郵件、留言板留言的舉動直認不諱,也坦承有前往阿凱任職的學校,卻矢口否認有何跟蹤、騷擾犯行,還辯稱阿凱曾對她表達和解之意,她才會繼續寫信,又稱阿凱曾在2018年的暑假找過她,並說出「當時沒講話,和我四目相對,我就寫信給他,但他都沒回,我就才去學校找他,想請他講清楚」、「最早我在系上上他的課,他上課都會朝我這看,如果我是跟騷行為,他更早的行為也算」等語。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蔣女未能理性處理個人感情因素,多次騷擾阿凱的舉動也使後者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受有重大不利影響,考量蔣女犯後否認犯行,足見尚未認知自己行為不當,迄今不知阿凱「不要就是不要」的「尊重」道理,審酌蔣女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等一切情狀,犯實行跟蹤騷擾罪屬實,判處拘役50日。
不過,蔣女事後不服判決,仍決定提起上訴。案經上訴後,高院撤銷原判決,改依實行跟蹤騷擾罪,判處蔣女拘役40天,不得再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