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綠線松竹站廁所內日前驚見一名男子違規吸菸,被站務人員發現後還假裝沒事,試圖將菸頭丟入馬桶沖走後走人。警方獲報到場、拍照蒐證後,依《菸害防制法》將男子移請衛生局裁罰;依規定,大眾運輸系統及車站內禁菸,違者可罰2000至1萬元。
以為深夜沒什麼人!台中男「躲捷運廁所內抽菸」
台中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今(6)日表示,警方2日凌晨0時19分接獲捷運行控中心通報稱,有旅客在捷運松竹站親子廁所內違規吸菸,被站務人員發現後,還假裝沒事、隨即將菸頭丟入馬桶沖走。
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涉案男子為33歲翁姓男子,他還向警方表示,知道捷運站不能吸菸,但認為深夜時分沒什麼旅客,才會躲進廁所偷抽菸,對於違規吸菸一事坦承不諱。員警拍照蒐集菸灰等物證後,全案依違反《菸害防制法》將翁男移請衛生局裁罰。
警方說明,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民眾不得於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地點吸菸,違反者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