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罷免團體對當地立委、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發起罷免,第一階段連署已於3日送交中選會審查,不過近日卻傳出有花蓮戶政所人員竟親自找上民眾家門,並問「罷免單是你本人簽署嗎?」,被外界批評是查水表。對此,中選會表示,實地訪查民眾是否親簽連署單已違法,已要求花蓮選委會與花縣府對外說明;花蓮縣選委會則稱戶政人員依法進行查對工作,沒有逾越權責。
一位花蓮市民指出,有自稱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人員來按他家門鈴,表示受中選會委託來拜訪了解,並拿出該市民填寫的罷免單影本,詢問「是本人嗎?」該民眾回答沒錯後,對方再拿出一張確認單要求勾選「是」再簽名,引發外界討論是不是被「查水表」。
中選會對此表示,選務機關等行政機關都應依法行政與辦理選務,不得有逾越權責等行為。針對該案是否屬實,中選會已請花蓮縣選委會與協辦選務的花蓮縣政府對外說明。
花蓮縣選委會則回應,經查證,此案件是依照權責所作的行政調查,屬於事實調查,戶政人員依法進行查對工作,沒有逾越權責;但對於造成爭議,執行方式有斟酌餘地,會再發正式公文給各戶所,要求務必依法行政。
花蓮縣政府則稱,針對戶籍相關資料,是依規定請各地戶政事務所查對,對於外界反應戶政事務所人員實地查核造成觀感不佳,內部收到民眾意見後立即檢討改進;民政處則強調,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僅是立委罷免案的配合單位,縣府不可能做指示去要求戶政所訪查,縣府根本不知道這件事哪裡冒出來,都會依法依規。
中選會:實地訪查已違法、是否親簽不屬戶政機關負責
據中選會給花蓮選委會等機關的函文,其中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施行細則》規定,查對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時,關於提議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或戶籍地錯誤或不明等事項,由主辦選舉委員會函請戶政機關依戶籍登記資料為之。至於提議人是否簽名、蓋章或偽造等情況,是由主辦選委會查對,不屬於戶政機關查對事項。
函文提到,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16條規定,主辦選委會發現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有疑似代替簽名或蓋章情況,得寄送查詢單向當事人查詢是否為本人簽名或蓋章。
函文指出,有關戶政事務所人員至提議人戶籍地實地訪查提議人是否親自簽署提議人名冊,已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不得為之。且提議人名冊因含個資,選務人員或戶政人員都不應攜出選委會或戶政事務所外,或作其他不法用途。請花蓮縣選委會就提議人名冊保管及交付戶政機關作業儘速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