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7日首家加熱菸上架販賣,未料加熱菸上架第一天,就被查出包裝標示違規,未依法在容器上標示尼古丁含量,17日當晚衛福部即要求產品全面下架。繼產品包裝標示爭議之後,今日第二家合法加熱菸陸續於各大超商販售。台灣拒菸聯盟呼籲,衛福部與各縣市衛生局應持續加強稽查行動,確認從標示到包裝、展示、販售、廣告促銷等,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查獲違法立即裁處,守護國人遠離菸害,沒有模糊的空間。
網友憂下架事件再度上演緊盯第二家加熱菸有無合規標示
針對近日加熱菸健康警語及尼古丁標示爭議,國民健康署表示,加熱菸業者應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審查加熱菸業者送審品項的健康風險評估時,均有要求提供尼古丁含量等數據。
《菸害防制法》第10條規定,菸品所含尼古丁、焦油,不得逾最高含量,並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容器上。網路菸民紛紛當起柯南,緊盯上架狀況,就怕下架事件再度上演。更有網友自行比對標示後表示,兩家公司對法規的理解似乎不一樣,日前遭下架的加熱菸包裝上未標示尼古丁含量,明顯不符法規;相較之下,合法的加熱菸產品,包裝上則依規以正確的標示尺寸與字體大小清楚標示尼古丁含量,兩者差異一目了然,亦未聞網友抱怨先前的超商購買亂象。
菸商擬貼標闖關引超商人員反彈法界提醒恐觸法
網路上也傳出超商加盟主大吐苦水,指總部欲請門市人員將下架產品貼標作業,造成一線人員額外負擔。法界專家點出原地改標上架恐觸法,依《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3條至第4條規定,健康警示須附於容器最大外表面接近開口處,且不得貼於容器底部;紙菸以外之菸品,雖可「印製後,黏貼於容器上」,但仍須為「消費者能清楚辨識且不易毀損」之方式。若標籤僅貼於一撕就碎的塑膠包膜上,仍屬「未依規定標示」。
第10條更明載,輸入之菸品,於進(儲)課稅區或免稅商店、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前,應完成本辦法所定之標示,亦即法律條文有規定,相關菸品輸入時,就應完成標示,無法在境內以補貼方式處理。
消保官提醒 買到不合法的產品可要求退款換貨
若購買到的加熱菸商品在包裝標示上有缺漏或不符規定,依法可視為瑕疵商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或換貨。北市主任消保官林傳健指出,若發現市面仍有違規販售或展示情形,可向當地衛生局檢舉,衛生單位會依規處理並開罰。至於消費者已購買或使用相關商品,出現健康疑慮或有生命財產受損的情形,消費者也可依《消費者保護法》提出申訴,由消保官協助進行協商與調解。凡涉及消費交易的爭議,消保官都會依法介入協助,保障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
加熱菸陸續開賣 中央、地方將加強稽查 守護青少年健康
加熱菸陸續上市,國健署表示,未來會偕同地方政府啟動稽查專案,針對實體店舖、校園周邊及網路平台等重點區域加強查緝,並增加秘密客抽訪頻率,密集監測業者行為。同時檢視商家是否遵從菸害防制法販售、展示加熱菸規定,防堵未經核准產品流入市面,以維護民眾健康安全。 (相關報導: 加熱菸下架羅生門? 海關強調輸入許可證及包裝序號無誤才放行 | 更多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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