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種再放寬 陳時中:警察、憲兵、社福人員周五起可預約

2021-04-2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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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陳時中(見圖)宣布,自23日起開放警察、憲兵等維持社會機能運作必要人員及長照社福機構、社福照護系統之人員與受照顧者等接種新冠疫苗。(資料照,柯承惠攝)

衛福部長陳時中(見圖)宣布,自23日起開放警察、憲兵等維持社會機能運作必要人員及長照社福機構、社福照護系統之人員與受照顧者等接種新冠疫苗。(資料照,柯承惠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1日因應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召開記者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國內新增4例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分別自斯洛伐克(案1080)、印尼(1081)及菲律賓(案1082、1083)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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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也宣布,考量維持治安等社會機能工作者,與維持長照社福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運作之工作者及住民,皆為新冠肺炎高感染風險或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之族群,為使上述對象及早獲得免疫保護力,自23日起開放警察、憲兵等維持社會機能運作必要人員及長照社福機構、社福照護系統之人員與受照顧者等接種計畫所列第5及第6類實施對象接種疫苗。根據統計,先前開放的第1至4類對象共有約61萬8000人,第5類軍警等維持治安及社會機能人士則有約5萬人,第6類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者則有約20萬人。

指揮中心說明,本次開放對象之第5類資格,是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後報請指揮中心核定,目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陸續進行相關人員之列冊作業,接獲主管機關通知已核定接種需求之人員,可自23日起至全國174家接種醫院之預約網址或新冠疫苗接種服務專線,預約疫苗接種事宜,並依預約時間日攜帶健保卡等身分證明文件準時前往接種。而社福照護系統之人員與受照顧者等第6類對象,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助規劃安排接種事宜。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於疫苗接種前,應與醫師討論評估相關風險後再接種;接種後應於接種單位休息並觀察至少30分鐘,無恙後再離開。此外,由於服用避孕藥與接受荷爾蒙治療為引起血栓之危險因子,建議現階段前述對象接種前後停藥至少28天;如接種疫苗後14天內出現呼吸困難、胸痛、持續腹痛、四肢腫脹或冰冷、持續嚴重頭痛或疼痛加劇、視力模糊、非注射部位出現不尋常出血點、紫斑等症狀,應立即就醫告知疫苗接種史,以釐清病因,儘速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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