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請於校場爭勝敗,莫在巷弄論輸贏 -建請軍隊定期舉辦體能戰技競賽

2021-04-18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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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軍人也是人,許多志願役的官兵也是二十歲上下,血氣方剛,打個架其實也不必大驚小怪。(示意圖,俄羅斯國防部FB)

作者認為,軍人也是人,許多志願役的官兵也是二十歲上下,血氣方剛,打個架其實也不必大驚小怪。(示意圖,俄羅斯國防部FB)

媒體報導,軍人在營外相互鬥毆,透過影像,一幫人叫囂、逞凶的樣子,一副幫派混混街頭打架的樣子,觀之不禁有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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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也是人,許多志願役的官兵也是二十歲上下,血氣方剛,打個架其實也不必大驚小怪,只是,影像傳播無遠弗屆,何況就在營區附近鬥狠,茲事體大的是:還有沒有軍紀營規的法紀觀念?還有沒有上下倫常的規範?是軍人還是混混!

有幾個真實的小故事,全當笑話來說吧。

陸戰隊莒拳班、兩棲蛙人,素以訓練嚴格、作風剽悍著稱,早期這些單位的軍人,偶爾會在左營街頭與幫派分子幹架,而且聽說「打贏少責,打輸必罰」呢。在那狂飆的年代,軍人打架不挑軟柿子,也不打「自家人」,多為打抱不平,打得也多是地方上囂張的人。

陸軍體幹班,似乎也有這個「挑戰」的風格,聽說營區苦練之後,也會在因緣際會下,在碼頭與精壯的工人較量一番,而以撞球桿「一個刺十個」的故事還再江湖風傳。

那時代的軍隊,訓練訓練再訓練,訓練之後總有比賽,賽場即擂台,就在操場上拚快慢、勝負,有規則、有裁判、有觀眾、有獎賞,那是公開公正的英雄會,像那種推擠拉扯相互罵街的事兒,簡直是小鱉三的行徑,英雄不齒更不為。

軍人得有軍人的樣,老一輩的軍人愛說笑,他們自嘲「甚麼都不會,會的就是殺人放火的勾當。」照現在的話說,軍人學的戰技,不論射擊、拳腿對打、刺槍對刺,那可是「殺敵保命技」,此技平時在操場上鍛鍊,唯有在戰場上與敵人拚殺,萬一要用,也應是濟弱扶傾。

看到軍人在營區附近打架,不禁讓我聯想起:與其在營外相互鬥毆,有辱形象,何不在營區定期舉辦拳腿對打﹙如跆拳對練、散打搏擊﹚,或刺槍對刺呢?

軍人要幹軍人的事,軍人是運動員,更是戰鬥員,當然得要練體能、練戰技,練了體能,就想拚個快慢;練了戰技,不知實用實戰與否,難免就躍躍欲試,那就舉辦比賽,公開的較量比拚吧。

一旦有了比賽,訓練動機就會更強烈,訓練必然蔚為風氣。有了比拚,高下立判之後,英雄被公認與推崇,起了標竿作用,見賢思齊,良性競爭。也因為競技而惺惺相惜、更知道人上有人、天外有天,狂妄之氣漸消,精練武藝中陶冶武德。

拳腳不長眼,器械易傷人,練拳腿、練刺槍的軍人,必然更知輕重,不會做意氣之爭鬥,更不會在營外自家人打自家人而丟人現眼。

軍隊,辦比賽吧,以賽帶訓,興辦正規、公開的比賽以祛除街頭私鬥吧!

*作者為退役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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