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選民挺Uber,散戶還是先別買?因為公投過關,但搭車太危險

2020-11-14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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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22號提案公投過關,Uber等共享平台,可繼續以零工(gig economy)經濟模式營運。(美聯社)

加州22號提案公投過關,Uber等共享平台,可繼續以零工(gig economy)經濟模式營運。(美聯社)

你應該知道的是:與美國總統大選同步舉行的加州零工經濟公投,在UBER等共享平台砸下重金向各地民眾遊說後,結果讓業者如願以償。但疫情未除,令民眾與陌生司機同處一車倍感壓力,業績又怎能好得起來?

股價每天上上下下,到底是怎麼算出來的?一般認為,是公司獲利乘上「合理」本益比,這裡所說的本益比,指的是大戶、法人依據該公司所屬產業的成長機會、競爭格局,將未來現金流入折現,計算出的合理評價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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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2019年的蘋果,在市場所向披靡,本益比值得高一點、也許25倍;但2007年的蘋果,雖然有一款亮眼的iPhone,但當時尚未橫掃業界,也看不出它將如何撼動數位生態,也許市場認為合理的本益比,便只有12倍,加上獲利高低有別,股價自然差異很大。

受疫情影響,Uber等共享平台叫車數量銳減。(圖片來源:Uber Instagram)
受疫情影響,Uber等共享平台叫車數量銳減。(圖片來源:Uber Instagram)

同樣道理,如果Uber被市場認定成一家附帶司機的租車公司,或者計程車公司,相關產業本益比並不高,即使獲利出色,想要維持股價仍不容易,公司當然要極力捍衛他們自封的「科技共享平台」這個定位。由此來看, 11月4日加州通過的提案公投,對Uber、Lyft等共用平台的交通業者,就有很大的影響。(延伸閱讀:新冠疫情是Uber的危機或轉機?上班的人變少了,但叫外食的人變多了)

加州22號提案公投影響了什麼?華爾街日報解釋,宣吿Uber、Lyft、Instacart 和 DoorDash 等共享平台,可以不受今年初 《議會第 5 號法案》(Assembly Bill 5)勞工法限制,繼續以零工(gig economy)經濟模式營運。

原先,《議會第 5 號法案》要求企業須將約聘員工視為正式員工,給予其法律保障的基本勞工權益,底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與請假制度等勞工權利保障。換言之,Uber的經營型態便從「先進的共享平台」這個空泛用語,轉為如同租車公司一般,自然大大不利這些以零工經濟為基礎的企業。(延伸閱讀:Uber的「骯髒小秘密」:共享司機帳號)

Uber等業者據理力爭,表示零工模式的工時將因此受到限制,公司的勞動成本也將暴增。後來促成的第22號提案公投,便是相對放寬限制的版本,讓企業能以較低的預算和基本條件來保障勞工。

根據《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選前民調顯示,40%受訪者認為應該把Uber等共享平台司機,視為公司正式員工,其餘6成則支持提案內容,傾向保留零工經濟未來發展空間,但仍須確保打零工者「應得的福利保障」,可見在加州,關於相關勞工權益,支持和反對的聲音並無顯著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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