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對黨產釋憲有濃濃不祥預兆

2020-07-1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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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條例爭議已完成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將在一個月內指定期日公告解釋。圖為2016年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三讀通過黨產條例。(資料照,陳明仁攝)

黨產條例爭議已完成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將在一個月內指定期日公告解釋。圖為2016年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三讀通過黨產條例。(資料照,陳明仁攝)

筆者對釋憲受理與否略知一二,雖談不上聲請常客,也不算稀客,過去曾提幾起被駁,現有一案排隊審議中,按大法官「惜字如金」個性,是不輕易作解釋案的,千篇一律以「核其所陳客觀上尚難謂已具體指摘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法令有何牴觸憲法疑義」答覆不受理,政治性高的尤其推三阻四找理由「緩議」或「免議」,所以待審案件什麼時間進去看都是大塞車,但即便積案如山,大法官們仍氣定神閒打太極,照著「既定」節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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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黨產條例政治爭議之大,大法官居然阿沙力受理且言辭辯論完畢,將在一個月內指定期日公告解釋,這讓筆者充滿濃濃不祥預兆,因為藉追討所謂國民黨不當黨產之轉型正義,執政黨有輸不得壓力,國民黨則有贏不了的「注定」,以當前綠油油大法官生態,慷慨解釋顯然不違憲心證已定,蔡總統要斷絕政權輪替後國民黨翻案黨產的門路,「超前部署」心意已決,年金釋憲殷鑑不遠,這恐將是年金改革不違憲2.0版也!因之本一準釋憲,蔡政府拿刀探病牛─裝好心;大法官乞丐揹葫蘆─假仙;民進黨瞎子娶妻─暗爽;國民黨啞巴壓死子─有苦難言。

監察院因行使職權就黨產條例聲請釋憲,遭大法官判定不適格出局,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數庭法官聲請終於受理,我們姑信裁定依法,然而包括國民黨及被黨產會認定附隨組織者聲請大法官迴避,一一悉遭駁回,查司法院澄清新聞稿,理由其一係該等團體非解釋案當事人,理由其二係某些大法官曾就該條例表示法律見解,或配偶曾參與黨產條例立法,認為釋憲結果如何對該大法官並無利害關係,故不能認為審理有偏頗之虞。這就怪了,配偶曾參與條例立法,若配偶贊成黨產條例,另一半的大法官會贊同違憲令人高度存疑!而大法官本身曾就黨產條例表示法律見解,早有定見還敢期待他作出打臉自己的解釋嗎?由大法官自我裁定要否迴避更屬荒謬!

黨產案聲請法官為避諱球員兼裁判,均缺席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小法官懂瓜田李下,為何大法官不懂?保障司法正義防線,號稱憲政守護神的大法官焉可變邪神惡靈!東廠錦衣衛鑼鼓喧天對國民黨趕盡殺絕,不成功便成仁勢在必得,一旦宣告違憲,前功盡棄功虧一簣,追殺黨產等於做白工,黨產會正當性喪失,職是之故,大法官那來自信宣告黨產條例不合憲呢?一般從法官問案透露心證,約可幾分猜到要怎麼判決,觀察當天憲法法庭兩造攻防冀法庭既設立場,廣眾軍公教退休金大法官都「看不在眼裡」了,區區民間團體財產權算什麼,何況它是執政黨死對頭,想到這些蹊蹺,大法官「難得熱心」的黨產釋憲,怎不叫人起雞皮疙瘩!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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