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任昌觀點:伊朗與中國已經積極向國際學術界發聲檢討

2017-06-15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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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德黑蘭大學校門口外的代寫論文公司廣告。(劉任昌提供,取自科學通訊)

伊朗德黑蘭大學校門口外的代寫論文公司廣告。(劉任昌提供,取自科學通訊)

伊朗的研究生或學者購買論文的情形普遍,而且已經猖獗到匪夷所思的程度,以至於在德黑蘭大學週邊充斥著招攬論文代寫的廣告。更甚者,曾經發生伊朗學者試圖冒名荷蘭學者投稿到德國的期刊,卻被設計拆穿的事件;被意圖欺騙的期刊,高調地公布伊朗學者的舞弊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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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學者Behzad Ataie-Ashtiani。(取自ResearchGate網站)
伊朗學者Behzad Ataie-Ashtiani。(取自ResearchGate網站)

誠如基督教聖經所敘述的「改過自新者,比從不犯錯的人高貴。」這種偉大情操不該因為身為回教徒(穆斯林),而否定之。近期,伊朗學者Ataie-Ashtiani在《科學與工程倫理》期刊發表一篇檢討文章,標題為「中國與伊朗的科學論文發表:快速成長卻倫理蕩然」(Chinese and Iranian scientific publications: Fast and growth and poor ethics)。

在文章中,Ataie-Ashtiani設計一個簡單的各國(區域)學術舞弊指標,前6名依序是:中國(舞弊指標755)、伊朗(99)、台灣(71)、南韓(20)、印度(20)與澳洲(11);接續排名的國家舞弊指標都是個位數,不值一提。

不僅如此,Ataie-Ashtiani還利用論文平均被引用頻率當作計算指標,而計算出論文品質最低的3個國家是;中國(平均被引用頻率7.44)、伊朗(9.83)與印度(9.61)。台灣產出論文的被引用頻率是12.17,南韓是12.38,雖然高於前述3個國家,卻又遠低於澳洲的19.49。

補充說明:舞弊指標愈高,愈負面;平均被引用頻率愈高,愈正面。以上資訊的網址是:http://dx.doi.org/10.1007/s11948-016-9766-1

伊朗學者已經向國際學術社群呼聲,展現檢討學術文化的決心,中國又是如何?

香港中文大學的教授Shuangye Chen也在近期撰寫一篇標題為〈中國的學術誠信〉(Academic Integrity in China)的文章,文章的重點是:中國政府訂出的學術規範條文是仿照西方學界的內容,因此,根本無法改變中國已經根深蒂固的崇尚「關係」(guanxi)網路與「互惠」(reciprocity)照應的文化。目前深植在中國學術社群的敗壞習性之一,是論文作者列名的浮濫掛名與不當除名(gift and ghost authorship);這種習性腐蝕著博士生與年輕學者,導致學術不端習性在世代之間傳承。根據中國學者(Zhoa, 2008)的調查,40%的中國年輕博士生不認為學術不端行為是一個嚴重問題。

這篇文章發表在Tracey Bretag (2016)編輯的《學術誠信手冊》(Handbook of Academic Integrity)的第9章,我下次再談這篇文章的詳細內容。

*作者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金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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