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全威觀點:從年改釋憲案談民主政治應有的運作

2019-09-04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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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軍公教團體23日至司法院前抗議大法官會議不當解釋政府對軍公教退休俸改革案。(顏麟宇攝)

退休軍公教團體23日至司法院前抗議大法官會議不當解釋政府對軍公教退休俸改革案。(顏麟宇攝)

日前大法官們針對年改爭議,提出781782783號三項相關的解釋,簡單的結論可以概括為大法官多數認為年改政策大部分合憲,僅有少部分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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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案出來後,引起輿論諸多爭議。其中一種批判觀點,就是認為現在大法官的組成成員,較多比例是由蔡總統提名(事實上不是)。因此,僅是為了民進黨政府決策護航之類的作法。  

當然,任何組織都難逃黨派之間政治勢力的角逐,大致國家,小至公司、家庭,都常會出現拉幫結派的小圈圈,相互結盟爭取資源。以此觀點來解釋大法官的運作,可以是方式之一。但是,說這些德高望重的大法官,真的只是政治打手,為了執政者護航,似乎又太看低了這些大法官。而且倘若一切司法解釋,都只是政治勢力的角逐,也未免太權謀論了。

本文希望提出另一種觀點作為思考的框架。首先,廿世紀美國影響力最大的政治哲學家約翰·勞爾斯(John Rawls, 1921-2002)提出一個人類社會的現實情況,他稱為「合理多元主義的事實」(the fact of reasonable pluralism),他指出人們對於許多主張判斷,基於彼此對於事實不明、概念不清,經驗不一、權重不等、規範不同的「五不」差異,而產生各自有一定道理,但卻不一樣的判斷主張。

舉例來說,年改釋憲爭議中,爭議焦點在於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不同觀點者,從彼此認知的事實就開始產生差異,因為許多事實,過去的難以確認,現在的又因角度不同,未來的則更捉摸不定。更不用說在概念上,你的「生存權」跟我的「生存權」就可能界定不同。再接下來,衡量的權重也不一樣,有人認為個人退休金是生存權比較重要,也有人認為更重要是基金不能負債。諸此種種,人們產生各自合理,但是不同的判斷。

20190823-退役將領吳斯懷等人、及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曾銘宗、無黨籍立委陳玉珍23日至司法院前抗議大法官會議不當解釋政府對軍公教退休俸改革案。(顏麟宇攝)
退役將領吳斯懷等人、及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曾銘宗、無黨籍立委陳玉珍23日至司法院前抗議大法官會議不當解釋政府對軍公教退休俸改革案。(顏麟宇攝)

不過,勞爾斯指出這樣的困境,也僅是開場而已。他整個政治哲學計畫,提出在此現實困境下,人們只要處於自由民主社會,就應該會同意他所提出的「正義二原則」。簡單的說,就是諸如人人應該是自由平等,然後,若真要有不平等時,政策上也應該讓最不利益的人(情況最悲慘的人)獲得最大利益。

勞爾斯的觀點,後來引發一連串的學術討論,甚至有人稱為「勞爾斯工業」,造福討論他的學者。不過,就從現實情況來看,正義二原則也並非具備公共理性的人們,必然會接受的主張。因此,更貼近於事實的,應該是哈佛大學哲學系教授麥克·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 1953-)的觀點,就讓一切爭議來辯論吧!人類社會的多元觀點,不太可能找到什麼共同的基礎原則,彼此會欣然接受的。但是,畢竟集體生活需要做出決策,因此,自由民主社會就是彼此說服的過程,然後讓多數做出決定。

因此,年改案此類的重大政策,在民主體制中,應該是廣泛地讓公民相互討論,彼此辯駁,最後透過國會選舉、總統選舉等(不一要用公投,才能比較精緻的做出決策,而非只能是、否二分),形成多數意見的共識。

比較恰當的作法,應該是民進黨政府在2016年執政後,提出年改案,透過廣泛的討論,然後在2020大選時讓選民們作出決定。否則,執政者強勢提出,縱使提到憲法法庭讓大法官作裁決,但是基於「合理多元主義的事實」,許多人認知的「合理性」也截然不同於大法官們的判斷。這裡不僅僅只是年改受害者持不同意見,也包括許多法學專家提出不同判斷,更明顯的,大法官內部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見書,持不同主張。

因此,與其讓人們更不相信司法體制,不如讓重大公共爭議回到民主審議中,亦即讓公民間彼此論辯、對話、協商、討論,慢慢形成多數意見,做出決策。這樣才能讓我們的民主體制更鞏固,而不是淪為權謀論的話柄而已。

*作者為世新大學口語傳播學系副教授。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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