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亞泥礦權展延案 經部確定不上訴

2019-09-0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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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判決經濟部及亞泥敗訴,經部需撤銷核發給亞泥的礦權,亞泥立刻表示無法接受、提出上訴。而另一位「事主」經濟部,日前則考量不要再激起社會對立、低調決定不再上訴。(網友Munch,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判決經濟部及亞泥敗訴,經部需撤銷核發給亞泥的礦權,亞泥立刻表示無法接受、提出上訴。而另一位「事主」經濟部,日前則考量不要再激起社會對立、低調決定不再上訴。(網友Munch,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亞泥礦權展延官司,經濟部決定不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判決經濟部及亞泥敗訴,經部需撤銷核發給亞泥的礦權,亞泥立刻表示無法接受、提出上訴。而另一位「事主」經濟部,日前則考量不要再激起社會對立、低調決定不再上訴。然而由於亞泥已提出上訴,全案仍將繼續訴訟程序,並不會因經部不上訴而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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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經部核准亞泥新城山礦場礦權展延許可,但因時值立院正要修《礦業法》,引發環團及立委不滿,亞泥礦場周邊居民也旋即對經部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亞泥礦權。今年7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經部未踐行民知情同意權就核發礦權為由,判決經部應撤銷行政處分,被視為全台第一例。

判決出爐後,亞泥旋即表示要提出上訴,經濟部則指要收到判決書後再判斷。而由於經濟部遲遲未表態,環團8月還召開記者會,會中除呼籲經濟部別再考慮上訴,也要求經部應先趕快修《礦業法》。

如今上訴期已過,經濟部礦務局長徐景文表示,經部確定不提上訴,但由於另一方亞泥已提上訴,案件仍將進入下一波司法程序。徐景文指出,收到判決書後曾就法治、環境保護、原民權益及社會穩定等面向,向經濟部及行政院報告後決定不上訴。

「我們不上訴,代表我們對原住民權益的支持,」徐景文強調,目前的《礦業法》修法工作,即是希望更全面納入原民權益保障,而亞泥案已進入下一階段司法程序,未來將會依法院最終判決,決定是否要求亞泥重辦展延程序。

地球公民基金會:新的行政處分前亞泥都可繼續採礦,經濟部應盡快修法

對於經部不上訴的決定,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主任黃靖庭表示肯定。他表示,從金昌石礦環差案到亞泥案,經部、行政院都採取不上訴因應,顯示部、院在政治層面已承認礦權展延必須落實《原基法》21條原民同意程序,對礦業改革已有具體想像。

但黃靖庭也強調,無論法院判決結果為何,依現行《礦業法》規定,經部在做出新的行政處分前,亞泥都可以繼續採礦,顯示制度不完備,應盡快修法。他直言,《礦業法》修法歷經3個行政院長、總統2度公開承諾,但都沒有實現,讓不正義持續發生,希望能在9月立院會期開始後盡速處理。

前環保署副署長、本全律師事務所律師詹順貴則認為,如果礦務局僅是因亞泥已上訴了、才不提出上訴,很可能只是「煙霧彈」,沒有真正檢討處分缺失。詹順貴指出,若礦務局真的有心處理問題,應在看到北高行判決理由後,直接依判決重做行政處分,也就是重做展延審查、要求亞泥踐行原民同意權,否則若還要等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再行事,只是讓亞泥能繼續挖更久的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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