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名下有一間房子,房貸還剩800萬元沒繳完,現在想把房子送給小孩,贈與稅到底要怎麼算?很多人會認為,既然小孩連房貸都一起接手,贈與額應該就是「房子價值減掉800萬元」;也有人以為,只要房子還掛著貸款,國稅局仍會照整間房子的價值課稅。其實兩種算法都不完全正確。依財政部規定,不動產贈與並非按照市場成交價計算,而房貸能否從贈與額中扣除,關鍵在於這筆債務是否確實由受贈子女承擔,並能提出相關履行證明。
爸媽把房子送給小孩,贈與額不是看房屋市價
假設爸媽要送給子女的房子,目前市場行情是2000萬元,申報贈與稅時,贈與額並不是2000萬元。依財政部規定,贈與財產原則上以贈與時的時價計算,其中土地按照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計算,房屋則按照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換句話說,一間市場上可能可以賣到2000萬元的房子,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後,稅法上的贈與價值可能低於2000萬元。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26年曾舉例,一筆實際買賣總價1800萬元的房地,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只有800萬元。若父親出資購屋並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計算贈與額時,是以800萬元的房地現值計算,而不是1800萬元的實際成交價。因此,即使房子還有800萬元貸款,也不能單純拿市場房價扣掉800萬元計算,仍須先確認房地依稅法認定的贈與價值。
房子還欠800萬房貸,可以從贈與額扣掉嗎?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規定,贈與如果附有負擔,由受贈人負擔的部分,可以從贈與額中扣除,這類情況通常稱為「附有負擔的贈與」。財政部說明,可以扣除的負擔必須具有財產價值,而且已經履行,或能夠確保將來會履行。例如贈與財產本身附帶債務,契約中明確載明由受贈人負責償付,並能提出確實履行的證明,符合規定的負擔才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
因此,一間房子雖然還欠銀行800萬元房貸,並不代表申報贈與時一定可以扣除800萬元。國稅局會確認這筆債務是否確實由子女承擔,以及後續是否有實際履行。如果房屋所有權已經從父母名下移轉給子女,但原本貸款仍由父母負責,或無法證明子女確實承擔及履行這筆債務,就不能只因為房屋還有800萬元房貸,認定贈與額可以少算800萬元。即使贈與契約寫明由子女接手房貸,也仍須有相關債務承擔安排、還款紀錄或其他資料,證明子女確實負責償還,才可能符合附有負擔贈與的扣除條件。
房貸800萬符合扣除條件,贈與稅怎麼算?
假設一間房子由父親一人持有,市場行情超過2000萬元,但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後,依稅法計算的本次贈與總額為1200萬元。這間房屋目前還有800萬元貸款,贈與契約明確約定由兒子承擔,相關債務安排與後續還款資料也能證明兒子確實負責償還。若這800萬元全部符合「附有負擔贈與」的扣除條件,而且父親當年度沒有其他贈與,暫不考慮其他扣除項目,課稅贈與淨額為:1200萬元贈與總額-800萬元扣除額-244萬元免稅額=156萬元。
依現行規定,每名贈與人每年享有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2025年1月1日起,課稅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因此這個假設案例的贈與稅約為15.6萬元。實際案件仍須依房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符合規定的債務負擔、土地增值稅、契稅,以及贈與人當年度是否已有其他贈與等條件計算。
爸爸送房子,不能把媽媽的244萬元免稅額一起算進去
244萬元免稅額也常被誤認為父母可以合併使用。依財政部規定,贈與稅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不是按照受贈人,也不是以整個家庭為單位合併計算。如果房子完全登記在爸爸名下,整間房子都是爸爸送給孩子,就只能使用爸爸當年度244萬元免稅額,不能因為是「爸媽送房」就再加上媽媽的244萬元。如果房子原本由父母各自持有一定持分,父親、母親分別將自己的持分贈與子女,兩人才會各自以贈與人身分計算贈與額,並分別適用自己的年度免稅額。
子女接手房貸後,爸媽又幫忙繳,可能變成另一筆贈與
即使房貸已約定由子女承擔,後續若又由父母出錢償還,也可能產生另一筆贈與。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曾公布案例,一名父親拿自己的800萬元定期存款替兒子償還銀行貸款,由於等於無償替兒子承擔債務,國稅局將800萬元認定為父親對兒子的贈與。扣掉當年度244萬元免稅額後,以10%稅率計算,補徵贈與稅55.6萬元。因此,房屋贈與當下即使約定由子女承擔房貸,後續實際由誰拿錢還款,仍可能產生不同的贈與稅效果。
贈與房子還有土地增值稅、契稅,誰出錢也有差
除了房貸之外,房地移轉時產生的土地增值稅與契稅,也會影響贈與稅計算。依財政部規定,不動產因贈與移轉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符合規定者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不過,如果這些原本應由受贈人負擔的稅款,最後卻由父母出錢代繳,父母替子女負擔的金額也可能被視為另一筆贈與,須依規定併入贈與總額後,再計算相關扣除。
爸媽想把一間還有800萬元房貸的房子送給小孩,不能只看房貸餘額,就判斷贈與額是多少。房地本身要先依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贈與價值,剩餘房貸則要看是否確實由子女承擔,以及能否提出履行證明。因此,房屋「還有800萬元房貸」和「贈與額可以扣800萬元」是兩回事。房貸能否成為贈與扣除額,仍要看債務由誰負擔,以及受贈人是否確實履行。 (相關報導: 勞動部9月重大新制上路!退休金規定大改、勞工這筆錢「最高領60000元」,6大新規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參考資料: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相關說明、贈與稅免稅額及扣除額規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父母贊助子女購置不動產,房貸誰背贈與稅大不同」;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贈與稅免稅額說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父母代子女清償房貸相關案例。
本文內容依現行法規及財政部、國稅局公開資料整理,實際贈與稅額與扣除項目仍須依個案房地價值、債務負擔、持分及稅捐機關核定結果為準,如有相關稅務問題,建議洽詢國稅局或專業稅務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