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數年激烈的戰鬥,漢高祖劉邦終於擊敗宿敵項羽,建立了漢朝。此時劉邦為了使各地群雄臣從,承諾消滅項羽後會給予大家封賞。對那些自草創時期起就一路跟隨劉邦的創業夥伴們,也同樣約好論功行賞。於是這些功臣在項羽滅亡後,分封到了大大小小的土地,有權獲取土地上的收益。這些人的地位並非來自繼承貴族血統,而是來自在楚漢戰爭中立下的軍功,我們可以稱呼他們為「軍功受益階層」。
在這些軍功受益階層當中,有些人的版圖特別大,成為一個獨立王國,享有自治權,稱為諸侯王。根據封地的地名,分封到楚地的就稱為楚王,分封到吳地的就稱為吳王。諸侯王的封地基本上都在廣大的東方區域。皇帝一開始就對這些諸侯王國抱持強烈的警戒心,甚至規定了一些帝國直轄領地到諸侯王國的物資輸出管制。
儘管諸侯國並非擁有徹底完整的獨立自由,3但「我們與漢共有天下」的意識很強烈。其中擁有小型都市的稱為列侯。
一部分諸侯王大概會在心中如此暗忖著:「我們原本跟劉邦是老朋友,現在他做了皇帝,我們當然也要跟著發達。雖然他是老大,我們在他面前要低頭,但當初如果沒有我們的幫助,他哪裡贏得了項羽呢?」對於劉邦來說,不能虧待這些原本是夥伴的諸侯王。這些諸侯王的國,在法律地位上是漢之「外」的國。
後來漢高祖著手將各地的異姓諸侯王一一收拾掉,而這個過程當然也難免遭受到抵抗。晚年的劉邦費盡全力壓制他們,然後改將自己各個兒子封為諸侯王,成為同姓諸侯王,為劉氏家族的天下奠定基礎。
劉邦駕崩後,其妻呂后執掌天下。她的忌妒心強烈,劉邦生前寵妃環繞一直是她多年來心中的痛,於是呂后企圖殺害劉邦眾多妻妾與子女。並分封了自己呂氏家族的親戚。呂后去世後,形勢方為之一轉,以前跟隨劉邦的功臣著手再興劉氏的天下,擁戴漢文帝,發動政變消滅了呂氏一族餘黨,於是諸侯王的位置再次為劉氏所占。
分裂的必然性
這種支配的方式就猶如一個家族企業集團,由父親擔任總公司的總裁,由各個兒子擔任子公司的總經理。這種體制雖然便於維持統治順暢,但也潛藏著至少三種缺點:
第一點,就算整合為單一家族的經營管理體制,幾十年後,親族的關係會逐漸疏遠,變成堂兄弟、再從兄弟,甚至更遠的遠親,到後來只不過是姓氏相同而已,他們彼此間果真能保證一定會團結,有事鼎力相助嗎?恐怕不太會。歷代王朝雖重視這種血親支配方式,但在數百年的治世中,支配逐漸鬆動。
第三點,每個諸侯王都會再生好幾個兒子,由哪個兒子繼承?如果一概由長子繼承,那麼次子以下要如何維持生計?如果長子將財產的部分再分給各個弟弟,諸侯王國的財產就會隨著世代交替而愈分愈細,每一個王國的領土變得愈來愈小。此外,每當中央政府新的皇帝即位時,也可能會需要分封皇帝自己的各個弟弟們當新的諸侯王,此時原本既有諸侯王的存在便構成了阻礙。
如此一來,皇帝與諸侯王之間,便時常保持著相當程度的緊張關係。漢文帝的煩惱正是根源於此。更何況一旦有變亂發生,各地有實力的諸侯王也未必真的會站在中央政府這邊。
當漢文帝即位的時候,漢高祖劉邦的直系子孫大部分已遭呂太后肅清了,漢文帝缺乏可以支援他的親兄弟。不僅如此,漢文帝並非自幼年時期就以皇太子的身分被培育長大,而是在諸侯王的擁戴下突然成為皇帝,真正的權威尚未建立,權力基礎薄弱。因此各個諸侯王當中甚至出現有人不太聽皇帝的命令,擅自積蓄錢財,完全不將中央政府當一回事。8剛登基不久的文帝必須把重心放在維持朝廷內部的和諧,便不得不看這些建國功臣的臉色。
文帝所苦惱的正是高祖劉邦駕崩後一路遺留下來的問題,而這個問題又再繼承給文帝的兒子景帝。建國功臣我行我素、橫行一方的光景,一直持續到漢景帝的時期。
而且漢景帝生了很多兒子,也必須分配土地給自己的兒子。這並不光只是景帝愛不愛護自己兒子的問題,而是依照漢朝建國以來的祖法,皇帝的兒子必須要分封土地。但如果將皇帝的直轄領土細分給諸子,將會削弱皇帝權力的集中。而如果想要分封直轄地以外的土地,那些土地又早在高祖、文帝時期就已經分封給劉家的旁系親屬了。景帝一再苦惱之下,終於選擇採取與文帝不同的路線:那就是嘗試削弱既有的諸侯王國。
讓景帝實施削弱諸侯計畫的推手是鼂錯。當時在諸侯王當中與景帝關係最深的只有景帝的親弟弟梁孝王。而吳王是劉邦的姪子,年齡比景帝更長,是老謀深算的政治家。吳王打從一開始就不打算乖乖服從景帝,對景帝來說,吳王的存在簡直有如哽刺在喉。於是景帝就在鼂錯等人的規劃下著手準備進行削藩,縮減藩國的版圖。
若這項計畫順利成功,漢帝國的權力結構便可轉向中央集權,奠定下磐石般屹立不搖的基礎,也就能對北方游牧民族匈奴採取更強硬的態度,消除漢朝多年來的心頭大患。還有另一項考量是,吳國在領土內坐擁礦山,私自鑄造錢幣,在沿海一帶推廣鹽業,獲取了龐大利益。鹽與鐵在當時都屬於重要戰略物資,其產地主要零星散布在北方,但在南方也為數不少,尤其是位於長江下游的吳國擁有產量豐富的鹽場與銅礦,正是吳王賴以增強軍事力量的憑藉。
吳王的鑄幣事業愈搞愈大,中央政府已再也無法繼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容忍了。郭解年輕時在河南一帶崛起的這段期間,正值中央政府開始盯緊吳國動向的時候。
吳王的財源
關於吳王鑄錢的實情(根據文帝五年以前的法律屬於觸犯盜鑄錢罪的行為),《史記.吳王濞列傳》記載如下:
吳國的豫章郡擁有銅礦,吳王濞招攬天下的亡命之徒盜鑄錢幣,又用海水煮鹽,使吳國經濟富庶,百姓不用納稅。南越王趙佗派官吏前來要求逮捕引渡從南越國逃亡至吳國的逃犯,吳王不予許。......鼂錯當御史大夫時,向景帝上奏:「......吳國開發銅礦山來鑄造錢幣、用海水煮鹽,招募天下的亡命之徒,圖謀造反。......」於是景帝下令削減吳的豫章郡、會稽郡。
以上這段記載描寫出中央政府開始著手壓制諸侯國之後,吳王劉濞如何一步步走向叛亂的過程。這場叛亂即所謂的七國之亂。
中央政府沒收吳國的會稽郡、鄣郡(《史記》誤為「豫章郡」),造成了這場動亂的直接導火線。吳國正是利用鄣郡的銅礦山鑄造錢幣,因此沒收鄣郡實質上就等同於沒收吳國的重要財源,這應是促使吳王急於起兵的原因之一。
在前面引述的文字中,《史記》將當時吳王招攬來從事鑄錢工作的人稱為「亡命者」或「亡人」。而在《史記》其他段落中這些人又稱為「無賴子弟、亡命」。這裡所稱的「無賴」是長江與湘江流域一帶的方言,指的是那些狡猾、不老實的年輕人。換言之,就是帶著一身任俠氣息的「少年」(地痞流氓)。至於「亡命」、「亡人」兩者意思相同,都指從其他郡國逃亡過來的人。依照當時法律,雇用「亡人」,無論是否知情都一律有罪,按理來說吳王本來應該被問罪。
吳王吸納了一群任俠,有組織地進行盜鑄錢幣的活動,成為鑄錢令最大的敵人。禁止私鑄錢幣的法令不但始終未能有效制止吳王,還在文帝五年(西元前一七五年)一度遭到廢止。或許可以說,吳王的組織實質上是律令最大的破壞者。此時的郭解與吳王相比,不過是小巫見大巫,對朝廷而言只能算是不足為患的小小威脅。
文帝駕崩後,吳王的實力逐漸增長,日益坐大,對於新登基的景帝來說,事態發展已不容繼續坐視下去。
景帝三年(西元前一五四年),漢景帝終於著手實施削減諸侯王國的政策。這個計畫當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就是沒收吳國的會稽郡、鄣郡,這裡正是吳王鑄造假錢的據點所在。景帝與鼂錯打的如意算盤是剝奪吳王財源,使吳王無力造反,只能順從中央政府。